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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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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8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0-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市政府公开制度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市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至关重要的一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保持商丘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我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工作进展及后续考虑等,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针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公开议题,市政府各部门原则上要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予以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运用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政策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政府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APP等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4.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提高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公开透明度,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要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内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加强政府门户网站预公开栏目建设,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区分征集状态、标注起止时间。

5.推进会议公开。推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建立反馈机制,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级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均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6.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定事项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7.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各级政府要编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公开救济渠道、监督方式及本机关执法人员信息等。规范事中公示,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依托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8.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受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9.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风险,加大国有企业去杠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等信息的公开;围绕推进精准脱贫,及时公开我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打好“四场硬仗”、开展“六大行动”、实施“四项工程”等信息;围绕抓好污染防治,重点公开我市深入实施“四大行动”、优化调整“四个结构”、持续抓好“六控”以及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信息。

10.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和“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度公开我市落实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投融资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举措,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精准传递政策红利,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通过深化公开,积极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11.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市、县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加大财政信息公开督导和通报力度。

12.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建设。持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及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征地、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3.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指导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加强指导监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4.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积极稳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市政府各部门要将网站有序迁移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推进本地政府网站的集约化管理和数据共享工作,严格落实所有县级以下政府网站永久下线的要求,将县级以下政府网站原有内容整合迁移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早部署各市、县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改造工作。

15.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要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是本地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要开设政务新媒体,要集中力量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确因工作需要的,可按程序向本地主管单位报备后开设。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发生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要及时通过重要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积极配合转载。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16.推进政府公报有序发展。创办市级政府公报,县级政府可结合实际创办政府公报,市、县级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7.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条例》规定,将政府办公室明确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支持其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办公室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18.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新修订的《条例》培训,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质量上有所优化。

19.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进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20.加强考核监督培训。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形成常态化督导体系。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相关培训1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商丘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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