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民权县人社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函【2023】19号文件做好规模以上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豫人社函【2023】19号文件做好规模以上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电力公司: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 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 落实豫政办明电〔2023〕2号文件第三条措施做好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号)转发你们,请 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思想高度重视, 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部门之间密切配 合,确保2月25日前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关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和公示文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 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 落实豫政办明电〔2023〕2号文件第三条措施做好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关于落实豫政办明电〔2023〕2号文件第三条措施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
一、发放范围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5日 (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 五,共20天)期间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 发放标准
以2023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 工作流程
各地统计部门提供2022年12月份确定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名单,于2月6 日前推送给当地电力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门;各地电力部门据此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并筛选出 符合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间日均用电量不低于 2022年日均用电量70%的企业名单,于2月8日前将符合条件 的企业名单推送给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工业和信息 化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特殊情况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当地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 数,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金额,形成汇总表(见附件),经公示 无异议后,于2月28日前将数据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汇总。
四、 补贴发放
此项补贴采取“免申即享”方式,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 到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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