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6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1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服务指南】民权县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补贴办理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稳定和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12条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0]18号)、《中共民权县委、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权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民发[2020]14号)、《中共民权县委办公室、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权县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民发[2020]6号)。
二、奖补对象
在民权县行政区划内,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
三、奖补标准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四、奖补申请
企业每季度申报一次,提供如下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1、《民权县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
5、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花名册;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居民身份证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户信息扶贫网截图(加盖扶贫部门公章);
7、经营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五、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后,县就业促进指导中心将组织人员采取现场核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企业吸贫困劳动力人员身份和就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县人社部门审批,并在民权网(或人社局官网)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按规定时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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