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政服务 |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程序
1.申请条件
确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市政燃气设施的
2.申请材料
申请书,改动燃气设施方案
3.申请流程
申请-批准-实施
4.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和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确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应当由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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