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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1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保险

【办事指南】民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

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

县级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不涉及是否涉及中介服务不涉及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通办范围

全县

数量限制

四办标志

网上办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网上支付

行使内容

城乡养老保险转入城职养老保险

权限划分

扩展信息

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方式

统一受理式

是否投资事项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实体大厅

个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面向自然人的事件分类(人生事件)

法人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的特定对象分类

面向自然人的特定人群分类

面向法人的经营活动分类

办理地址

商丘市民权区(县)南华街道;工业大道与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业务专区

窗口描述

民权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业务专区窗口

交通指引

乘坐107路公交车到达民权县政务服务中心

系统名称

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

地图坐标

办理系统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70-6023115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商丘市民权区(县)南华街道工业大道与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专区室(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

一、固话投诉:0370-8591816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商丘市民权(区)县南华街道工业大道与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有诉即办A05室(窗口)

编码信息

实施主体编码

11411421005856967X

实施编码

11411421005856967X4002014006012

地方实施编码

005856967GG0660100b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411421005856967X40020140060120e

收起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向待遇领取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手续。
(一)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第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第四条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
3.《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1号 )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升级改造及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28号)

收起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收取方式

纸质材料规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材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公安机关必要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上传电子文件查看须知查看受理标准查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政府部门核发人社部门核发必要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上传电子文件查看须知查看受理标准查看依据
3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空表下载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上传电子文件查看须知查看受理标准查看依据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流程图预览

  • 1、受理

  • 时限: 及时办审批人: 赵浩志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下一步审核;2、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3、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送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受理工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送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 2、送达

  • 时限: 及时办审批人: 尹松

    办理结果:自取或快递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理结果。

审批结果

无审批结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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