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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11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救灾

民权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应对我县突发自然灾害,确保灾害救助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推进,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南省应急管厅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方案》《民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试行)》和县应急管理局“三定”职责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分管灾害救助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县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具体承担落实。领导小组视情下设:综合协调组、救助指导组、灾情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职责见附 1)。

二、预警准备

我县某一行政区域内形成较大自然灾害风险,有可能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或达到《民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响应标准时,救助领导小组应提前做出反应,做好预警准备,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应对措施:

1.研判评估灾情。 依据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会商研判灾情影响,动态评估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向县局领导报告 灾情情况。

2.准备现场核查。 预置人员力量,视情指派救灾工作组,实 地查看灾害风险,检查指导灾害发生地救灾准备工作。

3.预备救灾物资。 与救灾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提前沟通协调, 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运。

4.救助响应与预警解除。 当自然灾害风险升级,达到《民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响应标准时,按救助应急预案相 程序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当自然灾害程度趋轻、风险 减小或得到控制时,解除预警准备。

三、响应措

我县某一行政区域内突发自然灾害,灾害程度达到《民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响应标准(见附件2)条件时,由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提出建议,报救助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县自然 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视情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发出响应通知。 以县减灾委办公室、县应急局名义向遭受 自然灾害的乡镇(街道办)发出救助响应通知(见附件 3),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2.织会商研判。 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 析受灾地区形势,研究落实对受灾地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制定实施方案。 依据《民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针对自然灾害种类、性质特点,制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各 项小组制定小组具体方案,有序开展灾害救助。

4.现场灾情核查。 视自然灾害状况和受灾地区情况,派出由 科级干部带队(或专家参与)的救灾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慰问受 灾群众,开展现场灾情核查,了解受灾地区政府灾害救助工作情 ,指导受灾地区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和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织开展受灾地区资金、物资需求评估。

5.通报灾情信息。 编发灾情统计快报,报送上级领导机关, 送有关单位;持续落实动态信息上报、续报和灾情零报告制度, 至灾情基本稳定。

6.调拨救灾物资。 根据受灾地区对救灾物资的需求,经批准 向受灾地区紧急调拨县级救灾物资。县级救灾物资不能满足受灾 地区需求时,采取紧急措施或申请省、市级救灾物资予以支持,按 序下拨受灾地区。

7.拨付救灾资金。 接到受乡镇(街道办)救助资金申请报告后,拟定县级救灾资金补助方案,商请县财政局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资金缺口较大,需要省、市支持的,联合省应急厅、财政厅、市应急局、财政局申请救灾资金;收到省、市救灾资金后,迅速商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下拨受灾地区。

8.公开救灾信息。 编发救灾工作通报,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报灾害救助工作情况;指导受灾地区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 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9.指导广泛参与。 指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 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医疗救治、卫 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

10.部署灾后工作。 灾情基本稳定后,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 评估;落实过渡期生活救助和住房恢复重建政策;报告救灾救 助整体工作情况。

11.统筹灾害救助。 协调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做好有关工作。

情发生新的变化或者灾情基本稳定、救灾工作转入常态 ,县局救助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按照《民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 急预案》要求相关程序分别实施响应升级或响应终止(见附件4) 程序。

  

附件: 1.县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小组职责

2.民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3.关于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通知

 4.关于终止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通知


 

 

附件1

县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小组职

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或灾害救助工作 班),主要负责处理县局内部自然灾害救助的相关工作,属临 时协调议事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分管灾害救助工作的领 担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县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具体承担落 。领导小组视情下设: 综合协调组、救助指导组、灾情管理组、 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 由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组织人事科、宣传训练科、风险监 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指导科、 汛抗旱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调查 评估和统计科、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等科室(单位)人员组成。

各专项小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负责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承 担对外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受灾地 区救灾物资发放使用管理;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灾后心理抚慰。(牵 科室: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配合科室:应急指挥中心、规 划科技科、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2.救助指导组: 组织制定现场灾情核查工作方案;确定现场 核查工作组人员构成;核查掌握受灾地区受灾基本情况;帮助指 导受灾地救灾工作;核实受灾地区救灾工作进展和需求情况,搜 整理受灾地区救灾物资需求信息;协调指导受灾地区相关部门 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牵头科室: 风 测和综合减灾科,配合科室: 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指导科、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3.灾情管理组: 组织灾情会商研判,通报灾情信息;负责 的搜集、整理、统计、汇总、上报;起草救助响应启动和响应 止通知;提供灾情发布相关信息数据资料;指导受灾地区灾情 息报送管理;编发灾情统计快报;编发救灾工作通报;负责专 报告救灾情况等工作;负责制定落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相关政 策措施;拟定应急期、过渡期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补助资金 方案;负责灾害救助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的拟定;提出救灾工 建议;负责申请和分拨省级救灾物资;按程序申请和下拨救灾 金。(牵头科室: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配合科室: 政策法规科、 公室、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4.资保障组: 会同有关部门向受灾地区紧急调运省、市、县级救灾物资;协调有关部门快速运达救灾物资;视情组织开展县级 灾物资紧急采购;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设立救灾捐赠 线电话,解答救灾捐赠相关政策;指导协调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统筹安排分配县内外救灾捐赠款物;指导受灾地 区救灾捐赠款物发放;视情举办捐赠仪式,承办慰问致谢捐赠人 事宜;统计汇总款物接收使用情况,报告救灾捐赠工作。(牵头 室: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配合科室: 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 和预案管理科)

5.宣传报道组: 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媒体报道救灾工作开展进 情况;宣传救灾救助工作政策;跟踪舆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回应社会关切;报道救灾工作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准备新闻发布 相关工作。(牵头科室: 宣传训练科,配合科室: 风险监测和 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组织人事科)

6.后勤保障组: 负责协调落实各专项小组的办公用品、灾情 计会商办公用房、通信、车辆、现场核灾装备、外来人员食宿其他生活后勤保障事务。(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应急指挥中心)

附件 2

民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民减委〔2022〕4 号 )

 

分级

标准

V级

 

I   级

 

I

 

I  级

死亡或失踪 人口

 

5~10人

 

10~15人

 

15~20人

 

20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 人数或需紧急 生活救助人口

 

0.5~1万人

 

1~2万人

 

2~5万人

 

5万人以上

倒塌 和严 重损 坏房

 

间数

 

0.5~1万间

 

1~1.5万间

 

1.5~2万间

 

2万间以上

 

户数

 

1600~3000户

 

3000~5000户

 

5000~6000户

 

6000户以上

旱灾 造成

缺粮 缺水 需救 助人

占农牧

业人口

 

5%~10%

 

10%~15%

 

15%~20%

 

20%以上

 

人数

 

5~10万人

 

10~15万人

 

15~20万人

 

20万人以上

 

 

其他启动条件

1.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 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

2.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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