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1-2023-000000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民权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任务,根据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本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各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继续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全面完成乡村振兴任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统筹规划使用衔接资金要紧紧围绕脱贫群众不返贫,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乡村振兴为导向,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分类实施,引导衔接资金的精准实施,确保衔接资金精准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完善财政衔接支持乡村振兴协调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衔接资金整合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规划、部门、乡镇具体实施、村密切配合的模式,进一步完善使用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各级衔接资金。

(四)坚持产业优先、龙头带动的原则。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成效。

三、 实施目标

严格落实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建立衔接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科学编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确保各级衔接资金项目目标与防返贫及乡村振兴任务挂钩,兼顾补齐原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按照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计划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3754.2万元,全力保障2024年度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

四、资金安排使用

本次计划共安排项目85个,资金23754.2亿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4个,资金11679万元;就业创业项目类3个,资金1130万元;乡村建设类项目47个,资金10654.2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资金300万元。

(一)产业发展类

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34个,投入资金11679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681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026万元,县级衔接资金841万元。

1.种植业项目(11个)

1)建设任务:对种植经济作物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资金奖补;对20座蔬菜大棚升级改造,铺设棉被;新建16*260米全钢架无墙体空气能内加温育苗棚1座,新建15*200米全钢架无墙体空气能内加温育苗棚2座,新建18*100米玻璃展厅一座,购置苗床、自动点籽机等育苗配套设施;建设12*100米蔬菜温室大棚22座;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2.5万亩;建设生产厂房5000㎡,建设冷库5000㎡,购买小型高压灭菌锅、60m³高压灭菌箱菌等种生产设备;购买水塔7台,水泵7台,每低压控制柜7台,铺设pe管道9km,配套安装pe控制阀和截止阀3000余处;新建棚内渠道2847M,路涵两座;288㎡示范棚5座、480㎡无立柱高棚1座、560㎡无立柱高棚1座、740㎡无立柱高棚2座;购进铲车、烘干机等其余配套设施;预埋管道土方作业1100m³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3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87万元,省级资金1166万元,县级资金441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6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量化到各有关村,形成村集体资产,出租收益归所在村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公共服务支出;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同时鼓励农户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产业,增加群众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联农带农机制: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作物增产、稳产等。

6)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委。

2.养殖业项目(5个)

1)建设任务:对发展畜牧养殖产业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进行资金补贴;新建1000㎡标准化羊舍一座、2000㎡奶牛饲养钢架结构牛舍一座、2000㎡肉牛饲养钢架结构牛舍一座;购买种羊250只;硬化厂区道路14000㎡;购置提纯繁育设备及金穗捡收机、挤奶设备一套;、屠宰加工设备一套、奶乳制品生产线2条及购置相关加工设备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7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30万元,省级资金120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5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量化到各有关村,形成村集体资产,出租收益归所在村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公共服务支出;推广灰山羊提纯繁育技术;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联农带农机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

6)责任单位:畜牧发展中心。

3.加工业项目(14个)

1)建设任务:新建钢架结构厂房24200㎡;新建冷库600㎡;购买烘干设备30台;新建秸秆发酵池一座;购置鞋业加工生产线一条及其余厂区所需相关加工设备六套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2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95万元、省级资金105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6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建成固定资产量化到各有关村,形成村集体资产,出租收益归所在村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公共服务支出;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联农带农机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

6)责任单位:各相关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局。

4.2024年民权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为脱贫户和监测户按照3.85%的基准利率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该项目无需招标,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完工时间2024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为脱贫户、监测对象发放小额贷款,户年增收2000元以上。

5)联农带农机制:按照基准利率贴息。

6)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

5.其他产业项目(3个)

1)建设任务: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给予补贴;对接受培训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给予补贴;对秣坡村民宿进行改建,硬化民宿周边道路1800㎡。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1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10万元;县级资金40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5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给予接受培训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一次性补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经济收入;给予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校每学年补贴。

5)联农带农机制:提升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技能,增加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自身发展能力;安置农民群众务工就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6)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双塔镇人民政府。

(二)就业创业类

就业创业类项目计划安排3个,投入资金113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626万元,县级衔接资金504万元。

1.2024年民权县外出务工交通费补贴项目

1)建设任务: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发放交通补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6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26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该项目无需招标,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完工时间2024年10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为省外及县内务工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奖补资金,鼓励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

5)联农带农机制:鼓励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增加经济收入。

6)责任单位:人社局。

2.公益性岗位(2个)

1)建设任务:为577名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发放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工资;为517个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放农田水利管护公益性岗位工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04万元,其中:县级资金505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该项目无需招标,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完工时间2024年10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为有关乡镇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工资,增加家庭收入。

5)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就业。

6)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利局。

(三)乡村建设行动类

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计划安排46个,投入资金10645.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22.8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487.5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579.83万元、县级衔接资金4355万元。

1.村基础设施类项目(45个)

1)建设任务:新建15公分厚C30金刚砂耐磨混凝土路面11982㎡、10公分厚C30金刚砂耐磨混凝土路面1915㎡;新建砖混结构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2066m²;新建18cm厚c30混凝土道路42.79km;新建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5220㎡,铺设花岗岩道牙石长度1552m;新建沥青道路6100㎡;铺设d5000,HDPE双壁波纹管道167.5米、铺设直径500mm排水管道150m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860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22.82万元;省级资金2487.55万元;市级资金2579.86万元;县级资金2315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5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有效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难、老弱病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安全住房等问题。

5)联农带农机制:为老弱病残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临时性安全住房,改善项目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6)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乡村振兴局、民宗委。

2.村公共服务类(2个)

1)建设任务:为全县390个非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放补助资金,保持全县19个乡镇523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洁有序。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04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04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该项目无需招标,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增设公益性岗位,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5)联农带农机制:增设公益性岗位,组织非脱贫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增加家庭收入。

6)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城管执法局。

(四)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安排1个,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县级衔接资金300万元。

1.民权县2024年项目设计、监理、管理费项目

1)建设任务:保障2024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项目顺利实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计划于2024年1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1日完工,2024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2024年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5)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部门分工

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划先行搭平台,政府统筹定目标,分工负责抓落实”的要求,根据县级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分工,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实施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具体项目,全权负责项目的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施工、检查及验收。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全县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规划及项目立项工作,精准实施本部门以工代赈项目,确保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资金占中央和省级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向当地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达到规定标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扶持、村集体经济收入等项目的初审和前期工作,及资产收益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安全饮水、农田水利等项目的初审、前期及建设工作,以及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公益性岗位项目管理工作。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桥梁项目的初审、前期工作,以及农村通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项目管理工作。

5.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级基层组织、驻村帮扶项目、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初审和前期工作,驻村第一书记项目监督实施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足额安排县本级专项资金,对统筹整合资金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等。

7.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库建设,结合当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规划,结合财政局制定当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全面统筹协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精准实施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及“雨露计划”等本部门项目。

8.县宗教局:精准实施本单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确保民族乡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9.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精准实施本单位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项目,切实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环境,推动国有林场发展。

10.县政府金融办:负责牵头各银行实施金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小额信贷贴息实施等工作。

1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占地手续的预审、批复等工作。

12.县审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专项审计,项目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13.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制定方案、申报、前期及建设工作,以及本辖区内原扶贫资产以及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项目新形成的资产登记、管理、管护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相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坚决确保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白,入账有凭证,支出有依据。

(二)确保项目进度及时。相关项目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完成项目设计、预算及财政预算评审,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计划批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三)确保操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守财政评审、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相关项目单位要安排专人将项目实施各环节衔接资料做好留存;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整及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工程规模。

(四)确保项目质量达标。相关项目单位要切实负责,要明确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受益到户到人及补贴类项目,要确保做到扶持对象精准、资金用途明确、档案资料真实规范、联农带农成效显著。

(五)确保资产管护到位。对所有在建项目及早介入、建成项目及时移交,按照“谁审批、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管、谁收益、谁管护、谁经营、谁维护”的原则,由各相关单位加强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登记备案,严格按照资金走向实施所有权登记确权,确保一次登记到位、一次确权到位,实现建成即登记、登记即移交、移交即监管,实现建管并重、建用并重,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民权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

计划表

民权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