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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4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生产

关于做好大风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县气象台0820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县城区及所辖乡镇和街道平均风力4~5级,阵风7级左右。为有效防范大风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带来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委办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责任。

一、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预警预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委办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对辖区内居民小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受大风影响容易造成事故发生的企业,要加强工作检查,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好防大风应急预案,将气象预警及安全防控任务部署到位。

二、紧盯重点环节部位,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各种渠道提醒辖区居民关闭门窗、外出要注意安全防护、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督促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移到避风场所避风;住建局要严加防范,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风险,提醒住宅小区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严防大风导致高空坠物和构建物垮塌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城管局要加强街头悬挂物管理,落实防风措施,做好防风加固,防范高空坠物和广告牌坠落;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做好设施农业防风工作;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根据天气特点认真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认真研判本企业安全风险,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订并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必要时采取停产停工措施。二是严格执行企业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和动火作业“三个一律”,坚决杜绝冒险作业、野蛮作业、交叉作业。严格作业审批管控,遇强风天气,不得批准和实施室外登高、动火等危险作业,防止人员遭遇意外伤害,防范违规动火作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三是巡检车间、仓库等场所,加强危化品安全贮存,避免强风造成化学品泄漏、外溢;四是大风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在建工程的企业要采取加固措施,加强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铁皮屋、彩钢板房顶、宣传条幅、塑料膜和树木等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采取加固或者拆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大风天气的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迅速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有关信息。

 

2024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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