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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2-000012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1-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保护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3)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D20181111047)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1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4批商丘D20181110047)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长张团结立即做出指示,张士彬副县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成立由环保、胡集乡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民权县胡集乡丁嘴村东头有两家楼板厂,生产时噪音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胡集乡丁嘴(咀)村两家楼板厂位于丁咀村东,分别为:1、永正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占地6亩地,法人:蒋永正,男,现年50岁,身份证号码:412323196804086812,联系电话:13569349242。2、守聚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占地2.5亩地,法人:张守聚,男,现年60岁,身份证号码:412323195808136819,联系电话:13608640982。经现场调查这两家楼板厂因近段时间业务订单多,为了赶工期,开工早,下班晚,导致生产时噪音影响了部分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对楼板厂下发停工、停产通知书,并对机器设备进行封条关闭,责令楼板厂负责人签订规范作业、限时生产承诺书,对所有物料全覆盖、全围挡。限定每天作业为早上七点至下午六点,其余时段不得生产;二是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每天不定时的进行督查;三是整改到位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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