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278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决策事项清单 |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民权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3年8月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民权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民权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发改委承办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县工信和科技局承办的《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链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修编民权县乡镇工业园管理办法》等3件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权县房屋土地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县住建局承办)、《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县民政局)等2件决策事项纳入《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民权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民权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权县房屋土地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县住建局 | 第一季度 |
2 |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 | 县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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