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93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预案 |
民权县教体局关于校园防汛的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把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将因洪涝灾害引起的损失降到最低。
2、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单位和学校防汛工作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同时接所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
3、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
4、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股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民权县教育体育局设立防汛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局分管领导及其他局领导
成 员:局办公室、安全股、校安办、财务股、基础教育股、督导室体卫艺科、考试中心等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学校安全科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局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安全科承担。
各学校(园)比照民权县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设立防汛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学校《园) 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指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
2、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督促各学校(园)落实防汛各项措施;负责监督、指导各学校 (园)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各学校(园)开展防汛知识教育和安全警示等宣传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有关学校承担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的任务;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直接指导或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洪期间,负责提出停课的建议,报县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预防、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
县教育体育局密切关注气象、水利等部门动态信息,必要时将有关讯息及时通知教育系统各单位。县防汛指挥部通过公共信息渠道,发布、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预警时,县教育体育局对教育系统各单位亦同步予以公告。
2、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 级(严重)、III级(较重)和 IV 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发布。
(3)物资准备:各学校 (园)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4)防护检查:各单位、各学校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5、主要防御工作
(1)排水防涝
A、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B、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C、校内景观湖、蓄水池、贮水井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2)防高空坠物
A、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B、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C、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防雷工作
A、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B、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根据县防汛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IV 级、III 级、II级、I级。
(2)进入汛期,学校(园) 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县教育体育局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学校 (园)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县防汛部门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1)IV 级响应
A、IV级响应标准
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单位、各学校组织实施 IV 级应急响
(a)县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b)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B、IV级响应行动
(a)县教育体育局进入 IV 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并根据要求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
(b)各学校(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 IV 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县、区)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县(县、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要求向所辖各学校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
B、IV 级响应防御提示
(a)学校(园)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
(b)学校(园)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c)校园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
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d)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e) 学校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f)提醒本单位、本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g)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2)III 级响应
A、III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学校(园)组织实施 III级应急响应:(a)县气象局发布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b)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B、III 级响应行动
(a)县教育体育局进入 III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b)学校(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 III 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学校(园) 及时向所辖客学校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并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C、III级响应防御提示
(a)学校(园)要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中小学、幼托园所停止露天集体活动。
(b)学校(园) 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c)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
源。
(d)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商空作业,以及进行户外水上教学实践活动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e) 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3)II级响应
A、II 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学校(园) 组织实施 II 级应急响应:
(a)县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b) 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B、II级响应行动
(a) 县教育体育局进入 II 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察和职责分工,由分管防汛工作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县《县、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b)各学校(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 II 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县、区)防汛指挥部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县(县、区)防汛部门。县(县区)教育体育局确保及时向所辖各学校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并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C、II 级响应防御提示
(a)各学校 (园)组织 24 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b)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各级各类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延迟放学时间;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c) 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 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d)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e) 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f)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g) 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h) 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I级响应
D、I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单位、各学校组织实施I级应急响应:(a)县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b)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B、I级响应行动
(a)县教育体育局进入 I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b)各学校(园)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
F、I 级响应防御提示
(a)各学校(园)加强 24 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本学校防汛工作。
(b)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有关单位根据县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停业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学校、幼儿园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入园)的学生,确保安全。
(c)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2、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股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3、应急结束
(1)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县气象局、县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县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各单位、各学校转入常态管理。
(2)各学校 (园)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后期处置
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各学校 (园) 要组织力量做好本单位、本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安全和学校、单位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3、保险
鼓励各学校 (园)参加人身、财产保险。学校应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4、调查与总结
每年学校《园)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培训和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1、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暴潮、雷击等灾害后,有关学校(园) 在事发后30 分钟内报告县教育体育局;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2、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1) 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2)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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