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6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预案 |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民防指〔2023〕1号
各乡镇(街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毕,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月16日
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
目 录
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理念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用大概率思维应对极有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周期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河南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丘市防汛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参考《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对防汛应急工作提出的建议,结合民权县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防汛突发事件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金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五)防汛重点
一是主要防洪河道、水库、水闸、易涝区域、城镇和交通干线;
二是易发内涝灾害地区和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
三是有防洪任务的小型水库、水闸。
我县的主要防洪河道及水库:大沙河、吴屯水库、林七水库、任庄水库等。(见附件《民权县水系图》)。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及职责
县委、县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防汛应急和抗旱减灾工作。
指挥长:县委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分管防汛应急、水利、公安、自然资源、城管等工作的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
县防指下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分管全县防汛工作的副县长任县防办主任,县防办日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县防办常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任专职副主任。
县防指主要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县文广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县供销社、粮食收储中心、县大数据局、团县委、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公路发展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服务中心、县监察委员会、县商务局、县人防中心、县火车站、县高铁站、中石化、中石油、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县防指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县防汛救灾和抗旱减灾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商丘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拟订县级有关政策和制度等,及时掌握全县雨情、水情、险情、汛情、旱情、灾情,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洪涝灾害应急处置。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防汛指挥机构。
2、县防指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
县防指组建防汛应急前方指导组(以下简称“前方指导组”组成人员见附件1-5),分别由分管防汛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工信等工作的副县长牵头,配备一支相关领域专家团队,一支抢险救援救灾队伍,一批抢险救援装备,县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视情每组参加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并负责联络协调。
发生一般及以上洪涝灾害,县防指前方指导组按要求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县防指的领导下,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检查、督导;组织编制《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民权县抗旱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综合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提出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建议;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表彰工作。
县防办工作专班
适应扁平化指挥要求,县防办组织成立防汛指挥调度专班、水库及河道灾害防汛专班、城市内涝防汛专班、乡镇及农村防汛专班、地质灾害防汛专班、应急救援救灾专班、气象服务保障专班、防汛抗旱物资保障专班、电力通信及交通保障专班、医疗卫生防疫专班、宣传和舆情引导专班、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班、专家技术服务专班等13个专班,在县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专班职责及组成人员见附件1-4)
(二)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承担防汛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属地防汛抗旱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防指领导指挥下,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减灾工作。
基层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应急等部门和水利、市政工程管理单位、各类施工企业等在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组织,按照职责负责防汛相关工作。
大中型企业和有防洪任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的管理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居民楼明确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防汛应对措施。
三、应急准备
(一)组织准备
县防指按照当年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包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责任分工,成立督导工作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防汛备汛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防汛督导工作组,做好辖区内防汛督促指导工作。
县防指要督促落实重要河道、水库、重要设施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在汛期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落实行政区域及水库、河道、险工险段、水闸、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防汛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部门、单位责任人;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防汛职责,入汛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地区,必须24小时保持联系畅通;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责任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中。
(二)工程准备
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在汛前开展各类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设施、城市排水防涝、地质灾害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防汛工程设施安全有效。
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林业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粮食收储中心、县住建局、县人防中心、县交通局、县卫健委、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汛前组织开展学校、电力、通信、工贸企业、市政、供水、园林、市场、商业中心、居民住房、交通、医院、能源、危化品等建筑设施及其他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度汛隐患。
(三)防汛隐患排查治理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以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预案编制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点,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防汛风险辨识管控,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防汛风险隐患。
(四)应急预案准备
县防办指导监督相关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水库一案、一乡镇(街道)一案、一村(社区)一案的要求,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县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修订《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民权县防汛紧急避险预案》,县水利局负责修订《民权县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修订《民权县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方案》,县城管局负责修订《民权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民权县城区紧急避险安置预案》,县发改委负责修订《民权县大面积停电事件预案》,县供电公司负责修订《民权县防汛电力保障应急预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本行业、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报备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汛主体责任的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和大型商超,要在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五)队伍准备
(1)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抢险队伍。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组建专(兼)职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按规定配备工程抗洪抢险装备器材,承担巡堤查险、设施设备启闭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险情先期处置等任务。
(2)县级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县级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建立不少于50人的防汛抢险救援突击队伍,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承担抗洪抢险救援任务,有县防指统一指挥调度。
(3)基层防汛抢险救援力量。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不少于20人的防汛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要结合民兵队伍建设,建立民兵应急救援力量。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需要,组建或者明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4)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以民兵为骨干,由当地青壮年组成,主要承担村(社区)内的抗洪抢险任务。群众性防汛抢险队实行属地管理,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调度。
(5)部队防汛突击力量。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按照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参加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救灾。
(六)物资准备
县、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做好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做到装备器材入库,物料上堤、上坝、上关键部位。
县级防汛物资有: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工作灯、发电机、移动泵车、排水泵、防汛车辆、抢险工件车辆、挖掘机、编织袋、铁锹、防汛沙袋、铁丝、土工布、雨衣、雨靴等(见附件1-23)
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和救灾物资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印发的《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规划》进行储备,储存在本级防指指定的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库;鼓励基层政府采取签署协议、号而不集的方式充分利用民间物资,作为政府储备物资的有益补充。
有防汛抢险救援救灾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制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每年汛前开展物资清查,建立完善物资调运联动机制,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七)避险转移安置准备
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坚持“避险为要”制定应急避险预案,落实应急避险场所,明确避险工作流程、避险线路、集中安置点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对小流域洪水高危区、涉水景区、危旧房、低洼易涝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统计管辖范围内需转移人员数量,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每年汛前进行更新并报县防办备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对留守或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要明确责任人。
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营救被困人员的主力军,在县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武警中队、民兵参与转移救援。
(八)救灾救助准备
县、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做好救灾救助物资和资金准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九)技术准备
县防指有关单位要加强专家力量建设,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工作;各级防指要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系统(平台)建设,购置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设施;通讯部门牵头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大数据局牵头做好防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灾害信息获取、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保障等能力。
(十)宣传培训演练
县防指成员单位在汛前广泛开展防汛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的培训,各级防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预案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开展一次防汛培训。
县防指每年汛前举行一次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演练,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和相关技术支撑队伍集中训练。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居民楼结合实际,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
(十一)应急资金准备
应对洪涝灾害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政府建立防汛抢险救援资金保障机制,制定抢险救援资金拨付管理机制,统筹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防汛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防汛相关经费,按规定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应当简化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障抢险救援所需资金。
四、风险识别管控
(一)风险识别
汛期,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局、县人防中心、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行业(系统)开展会商研判,向县防指报告研判结论。县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识别和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在强降雨来临前,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分析行业(系统)的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提出管控要求,向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管理单位发送风险提示单,并同时报县防指备案。
(三)风险管控
有关乡镇(街道)和管理单位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负责督促落实管控措施,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交通管控等信息,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五、监测预报预警
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按职责和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有关信息,并同时报县防指。入汛后,监测预报人员要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在岗在位;防汛紧急期,实行24小时滚动监测预报。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县防指,并通报有关单位。
(一)气象监测预报预警
县气象局负责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按职责统一发布重要天气报告、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发挥气象预警先导作用;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等实现服务产品信息共享,面向公众联合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
(二)水情监测预报预警
县水利局负责水情监测,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县水利局及时发布重要河道、水库和洪水预警信息;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科学设定洪水灾害预报预警指标,核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与防汛有关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加密巡逻监测,发现危险征兆立即预警,报告县防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做好周边群众快速转移工作。
(四)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
县城管局负责城市内涝监测预报,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指令性预警信息,必要时报县委、县政府采取停工、停业、停运、停学等强制管控措施,及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居民应急避险或避险转移。
(五)预警行动
1、预警级别划分
汛情预警包括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地质灾害预警、城市内涝预警、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2、预警分级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
①启动预警。当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洪水蓝色预警、地质灾害蓝色预警、城市内涝蓝色预警、县防指可启动全县或特定区域蓝色预警响应。
②签发启动。进入蓝色预警响应,由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特殊情况下,县级预警响应可直接转换为同等级的应急响应。
③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及时掌握汛情,适时加密会商,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做好防汛联动保障。县防指副指挥长在县防指指挥,加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的沟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加强对河道、水库、闸坝的巡查,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及调度工作;县防指实时播报汛情、安全提示等信息,适时关注和引导舆情。
④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林业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及时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排水的影响。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黄色预警响应
①启动预警。当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洪水黄色预警、地质灾害黄色预警、城市内涝黄色预警、县防指可启动全县或特定区域黄色预警响应。
②签发启动。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基础上,进入黄色预警响应,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特殊情况下,县级预警响应可直接转换为同等级的应急响应。
③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加密会商,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及各部门工作动态,加强对各相关防指的指挥调度。县防指副指挥长(县防办主任)在县防指指挥,相关防指副指挥长在各自防汛位置指挥,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在防汛指挥位置进行指挥。
④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委宣传部组织媒体中心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协调县媒体中心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动态信息;主动引导舆情,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指导各相关防汛指挥部的应急救助工作,加强灾情汇总统计和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县水利局协助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库、河道的洪水预报和汛情研判,科学实施洪水调度,提前腾库扩容,确保水库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如超过汛限水位要及时泄流放水;加强水利工程巡堤查险、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加强对洪涝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
县城管局加强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桥梁、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易积水区域提前预置抽排水设施,及时排除地面塌陷、明沟堵塞、管网泄漏等问题,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
县教体局做好学校的暴雨防范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安全,视情采取停课措施。
县住建局指导督促有地下车库的小区排水泵站试运行,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抽排水设备;适时暂停在建工程施工,做好防倒灌工作。
县人防中心做好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作,加强对位于学校、危房、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路段等下方人防工程的隐患排查,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防止雨水倒灌。
县气象局加密天气预报服务工作,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县交通局及时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必要时增加运力,妥善疏散滞留旅客;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发布汛期预警信息。
县公安局疏导积滞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断路、绕行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监测;组织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员加密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
县文广局视情关闭景区,疏导游客,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减少户外旅游活动,做好旅行社的管理工作,做好民俗户的管理工作。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基站维护等通信服务保障,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及时通过彩铃、短信等方式发出防汛提示信息;督促县供电公司做好重点防汛设施及重点部位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工作。
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民兵、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应急组织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
县林业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及时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排水的影响。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指导督促本区域工厂、企业的防汛工程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及防涝应急工作。
社会单位检查本单位排水防涝设施,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根据防汛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风险区域人员应急撤离、受灾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橙色预警响应
①启动预警。当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洪水橙色预警、地质灾害橙色预警、城市内涝橙色预警、县防指可启动全县或特定区域橙色预警响应。
②签发启动。在执行黄色预警响应行动基础上,进入橙色预警响应状态,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特殊情况下,县级预警响应可直接转换为同等级的应急响应。
③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加密会商研判,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及各部门工作动态,加强对各相关防指的指挥调度。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在县防指指挥,必要时,按照商丘市防指的要求到达指定位置指挥;县防指派专人对洪水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管控,配合属地做好群众转移安置,随时准备开展灾害处置工作。
④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委宣传部组织媒体中心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协调媒体中心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抗洪、抢险、救灾动态信息;主动引导舆情,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救灾物资调运,灾情核查统计,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紧急转移群众的安置和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协助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库、河道的洪水预报、汛情研判分析,提出洪水发展态势与应对措施,根据预案开展洪水调度;所管理的河道闸坝全部塌坝运行;持续加大对洪水灾害和河道洪水的监测预警;水利工程抢险队预置力量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县城管局按照管理职责全力做好城镇的积水排除工作;所管理的城区河道橡胶坝全部塌坝运行。
县教体局做好学校的暴雨防范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安全,采取停课措施。
县住建局指导督促有地下车库的小区排水泵站试运行,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抽排水设备;适时暂停在建工程施工,做好防倒灌工作。
县人防中心做好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作,加强对位于学校、危房、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路段等下方人防工程的隐患排查,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防止雨水倒灌。
县交通管理局及时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增加运力,疏散滞留旅客;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发布汛期预警信息。
县公安局做好社会治安维稳工作,疏导积滞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
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督促协助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
县文广局组织关闭景区中的普通涉水类景区,疏导游客,协调相关部门取消一切户外旅游活动。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基站维护等通信服务保障,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及时通过彩铃、短信等方式发出防汛提示信息;督促县供电公司做好重点防汛设施及重点部位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工作。
黄河、铁路等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重点区域防汛抢险准备与保障工作。
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民兵、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应急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分别组织队伍预置到防守部位。
县林业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及时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排水的影响。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指导督促本区域工厂、企业的防汛工程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及防涝应急工作。
社会单位安排错峰上下班;相关单位暂停举办大型集体活动。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根据防汛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停工停产避险转移。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红色预警响应
①启动预警。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洪水红色预警、地质灾害红色预警、城市内涝红色预警、县防指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全县或特定区域红色预警响应。
②签发启动。在执行橙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进入红色预警响应状态,由县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特殊情况下,县级预警响应可直接转换为同等级的应急响应。
③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指挥长或主要领导在县防指统一指挥全县防汛工作,对防汛工作进行紧急部署,动员全县军民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向商丘市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及时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强制转移洪水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④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委宣传部组织媒体中心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协调媒体中心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抗洪、抢险、救灾动态信息;主动引导舆情,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救灾物资调运,灾情核查统计,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紧急转移群众的安置和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加密水库、河道的洪水预报、汛情研判分析,提出洪水发展态势与应对措施,根据预案开展洪水调度;所管理的河道闸坝全部塌坝运行;持续加大对洪涝灾害和河道洪水的监测预警;水利工程抢险队预置力量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县城管局按照管理职责全力做好城镇的积水排除工作;所管理的城区河道橡胶坝全部塌坝运行。
县教体局做好学校的暴雨防范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安全,采取停课措施。
县住建局指导督促有地下车库的小区排水泵站试运行,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抽排水设备;督促在建工程停止施工,做好防倒灌措施的落实。
县人防中心做好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作,加强对位于学校、危房、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路段等下方人防工程的隐患排查,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防止雨水倒灌。
县气象局加密天气预报服务工作,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县交通局及时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增加运力,疏散滞留旅客;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发布汛期预警信息。
县公安局做好社会治安维稳工作,疏导积滞水点交通,采取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
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督促协助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协助应急抢险工作。
县文广局组织关闭景区中的普通涉水类景区,疏导游客,协调相关部门取消一切户外旅游活动。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基站维护等通信服务保障,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及时通过彩铃、短信等方式发出防汛提示信息;督促县供电公司做好重点防汛设施及重点部位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工作。
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民兵、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应急组织按照防指要求,分别组织队伍预置到防守部位,或机动至抢险救灾位置;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县林业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及时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排水的影响。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指导督促本区域工厂、企业的防汛工程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及防涝应急工作。
社会单位安排错峰上下班。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撤离转移,特别是老弱妇孺人员的撤离专业工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县各单位暂停举办大型集体活动;相关单位关闭地下商场、地下车库,转移重要财物,车辆放置到路面较高区域,开放立交桥作为临时停车区域,通知单位加强防汛应对,开启挡水设施,垒置临时挡水沙袋。
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开放三层以上电影院、商场、酒店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方便群众就近避险;关闭沿河湖桥梁(游人桥梁和吊桥等)、栈道、人行步道;关闭全县除应急避护场所外的所有涉水、有土石堆山的公园(游园)和景区。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预警响应结束
预警已解除,可宣布预警响应结束。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与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县防指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Ⅰ级响应由县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Ⅱ级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Ⅲ级响应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Ⅳ级响应由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经电话请示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县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对符合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相关部门和灾害影响地区防指应按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组织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并同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应与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等级相衔接,民权县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商丘市应急响应等级。
(二)应急响应启动与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多个情况同时发生,经会商可以启动县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①降雨。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河道。大沙河主要控制断面接近警戒水位,堤防出现局部滑坡和较大范围渗漏等一般险情。
③水库。中型水库(吴屯水库、林七水库、任庄水库)接近汛限水位,堤防出现一般险情,其他小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
④灾害。因暴雨、洪水造成局部农作物受淹;主城区1~2处发生积水内涝等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下。
⑤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2)应急响应行动
①会商研判。县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坐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河务、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②签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
③集中办公。防汛指挥调度专班各成员单位分管科级干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集中办公。
④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
⑤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保障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气象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洪水监测预报结果;县自然资源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⑥抢险救援力量。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视情启用防汛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
⑦基层单位职能。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视情启用各自防汛预案,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遇突发紧急事件可会商依据预案应急处置后报县防指。
2、Ⅲ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多个情况同时发生,经会商启动县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①降雨。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河道。大沙河等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管涌和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等较大险情。
③水库。中型水库(吴屯水库、林七水库、任庄水库)发生较大险情,其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④灾害。因暴雨、洪水造成局部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主城区多处发生积水内涝等灾情,且灾害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会议活动举办期间等特殊地点、敏感时期;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⑤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2)应急响应行动
①会商研判。县防指副指挥长、防办主任坐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河务、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②签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
③集中办公。县防办工作专班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集中办公。
④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
⑤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及时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3小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县自然资源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⑥抢险救援力量。抢险救援力量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协助受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视情启用防汛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
⑦基层单位职能。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视情启用各自防汛预案,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遇突发紧急事件可会商依据预案应急处置后报县防指。
3、Ⅱ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多个情况同时发生,经会商可以启动县级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①降雨。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河道。大沙河等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接近保证水位,堤防面临重大险情。
③水库。中型水库(吴屯水库、林七水库、任庄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达到设计水位;其他小型水库面临重大险情。
④灾害。因暴雨、洪水造成区域性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或发生严重内涝灾情,低洼地区大范围受淹时;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
(2)应急响应行动
①会商研判。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城管、住建、农村农业、公安、交通、卫健、财政、宣传、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商研判,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②签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
③集中办公。县防办工作专班加强力量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集中办公。
④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防指。包保重点工程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县领导或指定人员现场指挥,抢险救援。
当突发强降雨时,根据需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县委、县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⑤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职能。
当发生河道、水库重大险情时,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水利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县自然资源局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做好专家、技术保障,防止二次灾害发生;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由分管城管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城管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危化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城管的副县长带领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时,由指定副县长带领专家技术服务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⑥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工信局督促、协调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供电单位对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督促县供电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电力供应;指导基层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县工信局督促、协调通信部门组织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督促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停工停业停产,采取避险措施。
县交通局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组织做好受损公路、铁路、桥梁抢修,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做好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
县公安局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县城管局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转。
县水利局及时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作用,及时清理河道淤积物,及时拆除严重影响行洪的非法建构筑物,保障行洪畅通。
县委宣传部组织媒体中心等其他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根据县防指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县文广局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协助属地政府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做好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通信、应急供电、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护等工作,保障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运转。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和县交通局依据职责分工紧盯强降雨区的隧道、涵洞、立交桥、下沉式建筑、轨道交通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施关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林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及时劝导疏散火车站、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3小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县自然资源局每日8时、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8时、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⑦抢险救援力量。抢险救援力量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协助受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启用防汛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
⑧基层单位职能。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视情启用各自防汛预案,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遇突发紧急事件可会商依据预案应急处置后报县防指。
4、Ⅰ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会商可以启动县级防汛Ⅰ级响应:
①降雨。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河道。大沙河主要控制断面出现超标准洪水,重要河段堤防发生漫堤或决口危险;水利部门报告辖区内已出现超标准洪水。
③水库。中型水库(吴屯水库、林七水库、任庄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达到校核水位;其他小型水库存在垮坝危险。
④灾害。全县发生非常严重的内涝灾情,发生主城区严重内涝、部分镇村大面积受淹;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
⑤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2)应急响应行动
①会商研判。县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组织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②签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
③集中办公。县防办工作专班加强力量在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24小时集中办公。
④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有关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防指;设立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县防指前方指导组带队的副县长任指挥长,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包保重点工程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县领导或指定人员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必要时向商丘市防指报告,申请调动商丘市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帮助救援,请求商丘市防指协调调动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
突发强降雨,根据需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关闭所有沿街门店,关停公交、出租车、人员就近避险,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县委,县政府动员全社会抢险救援。
⑤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职能。
发生河道、水库重大险情时,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水利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发生严重城市内涝,由分管城管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城管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县自然资源局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做好专家、技术保障,防止二次灾害发生;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发生危化企业重大险情,由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由分管城管的副县长带领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由指定副县长带领专家技术服务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⑥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工信局督促、协调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督促县供电公司对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督促县供电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电力供应;指导基层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县工信局督促、协调通信部门组织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督促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停工停业停产,采取避险措施。
县交通局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组织做好受损公路、铁路、桥梁抢修,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做好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
县公安局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县城管局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转。
县水利局及时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作用,及时清理河道淤积物,及时拆除严重影响行洪的非法建构筑物,保障行洪畅通。
县委宣传部组织媒体中心等其他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根据县防指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县文广局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协助属地政府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做好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通信、应急供电、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护等工作,保障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运转。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和县交通局紧盯强降雨区的隧道、涵洞、立交桥、下沉式建筑、轨道交通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施关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及时劝导疏散火车站、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
县财政局紧急拨付救灾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调动一切力量全面支援灾害发生地政府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气象局每2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2小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县自然资源局每日8时、14时、20时、24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8时、14时、20时、24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4时、20时、24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⑦抢险救援力量。抢险救援力量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协助受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启用防汛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
⑧基层单位职能。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视情启用各自防汛预案,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遇突发紧急事件可会商依据预案应急处置后报县防指。
(三)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县防指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民权县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当出现下列条件时,县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大范围降雨趋停,县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或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2、工程险情基本控制,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控制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3、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
七、抢险救援
(一)水利工程出险
洪水造成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垮塌、决口、失稳及其他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公共设施安全。
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水利局立即组织抢早抢小,全力做好险情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县防指和上级水利部门,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
2、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指导受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县防指根据险情实际或受灾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请求,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前线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
4、水利部门组织行业专家进驻县防指做好技术支撑工作,组织调配抢险物资装备。
5、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疏散和营救工作。
6、县人武部协调民兵、解放军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开展险情抢护等工作。
7、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协调通信技术、无人机航拍等协助救援工作,必要时协调空中救援、潜水队等力量参与救援。
(二)地质灾害
强降雨引发河道、水库、城市洪水暴涨,或发生滑坡、地面坍塌,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毁坏,造成大范围人身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
1、县防指视情设立前方指挥部,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行业专家进驻县防指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资源规划局提供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降雨等资料。
4、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及时通知、督促可能受影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人员转移。
5、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的疏散与营救工作。
6、县人武部协调民兵、解放军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开展险情抢护等工作。
7、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协调通信技术、无人机航拍等协助救援工作,必要时协调空中救援、潜水队等力量参与救援。
8、县自然资源局派出专家现场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三)城市严重内涝
城市发生强降雨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低洼地区积水,地下空间遭淹浸,社会秩序严重受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1、县城管局立即将险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
2、县城管局立即调动排水抢险队伍开展抽排水,县防指协调救援装备、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3、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加强交通管制、疏导;县供电公司及用电单位加强其产权或管辖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漏电事故。
4、县防指视情派出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属地党委政府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调派救援力量支援排涝抢险救援工作。
5、县城管局组织排水行业专家进驻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四)人员受困
堤防保护区、泄洪河道、低洼区等危险区人员未及时撤离,遭洪水围困。
1、险情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立即将人员受困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县防指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听取救援工作方案,提出要求建议。
3、县防指视情派出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险情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调派救援力量支援人员搜救转移工作。
4、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营救工作。
5、县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立即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协调调拨、供应应急物资。
(五)重要基础设施受损
因暴雨洪水造成交通严重受阻,供电、通信、供水、供油(气)等设施设备严重损毁,水、电、路、气、信等生命线系统大范围中断。
1、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将险情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县防指及时将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商丘市防指,并接受商丘市防指指导,调派救援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等单位根据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中断情况,分别组织行业专家组进驻县防指提供技术支撑。
4、县交通局协调受损公路的抢修,做好公路保畅;县公安局组织交警实施交通管制、疏导;县供电公司组织抢修受损电力线路,协调电力调度,开展抢修复电;县工信局指导运营企业抢修受损通讯线路、设施;县城管局指导协调城区应急供水、供气,组织开展受损设施抢险。县防指协调队伍、物资支援险情抢护。
5、组织协调其他社会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
6、做好新闻报道,广泛宣传工程抢修情况,提醒市民避开受灾路段和做好个人防护。
(六)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
因暴雨洪水,需紧急组织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或异地安置。
1、县防指立即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协调险情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员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视情调派救援力量支援做好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商丘市防指。
2、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启用应急避护场所安置受灾群众,协调调拨、供应应急救灾物资。
3、县交通局和县公安局协助做好交通运输和安全保障。
(七)大规模人员滞留
铁路、公路等交通系统因暴雨洪水大范围瘫痪,火车站、汽车站等站场内滞留大量人群。
1、县防指立即成立前方指挥部,调派公安、安保等力量做好秩序维护,组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做好医疗保障,调拨食品、饮用水解决滞留人员饮食问题,全力安抚、疏散滞留人员。
2、县交通局组织行业专家进驻县防指做好技术支撑。
3、部门加快抢修工作,尽快恢复运输能力。
4、广泛宣传站场滞留情况,呼吁旅客选择其他方式出行。
八、信息报送及发布
(一)信息报送
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国汛〔2020〕7号)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灾情管理杜绝信息迟报瞒报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县防指要加强与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沟通,督促有关成员单位和地方及时报告工程设施险情和人员伤亡等灾情信息。
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要在险情灾情发生后20分钟内报告商丘市防指、省防指,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直接报告,并按规定和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相关情况;后续根据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进行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可能导致水库垮坝、重要堤防决口、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灾情要一事一报、及时报告,杜绝在其他信息中一并上报。
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不全时,应先报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等概要情况,待核实或完成信息比对后再补报,不得以身份信息不全、需进一步核实等理由迟报瞒报。
县防指负责归口报送防汛信息;县防办及时向商丘市防办和民权县委、县政府报告防御工作动态;必要时,采用民权防汛快报形式通报防汛工作相关动态。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成员单位在2日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送县防办,县防指成员单位在3日内将总结报送县防办。
(二)信息发布
防汛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动态等信息由行业部门审核,县防指统一发布;县防指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要及时报告上级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报告商丘市防指、省防指。
重大、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县政府或防指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县人民政府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重大决策部署、综合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等重要信息,由县防指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
九、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属地政府根据洪涝灾害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洪涝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调查评估
洪涝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高新区管委会、县武警中队及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调查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积极对洪涝灾害处置应当进行复盘,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恢复重建
1、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要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利、气象、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2、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灾害发生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
3、县住建局根据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倒损民房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对因灾倒损民房情况进行评估。县应急管理局报送拨付因灾倒塌、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
根据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资金申请,依据评估结果,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
十、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管理,结合日常检查、预案演练、防汛救灾等情况,及时组织预案评估,以预案实用管用为重点,适时修改完善,加强预案内容规范和预案衔接顺畅,增强预案体系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
县防指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或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防指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防汛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洪涝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专项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时,以本预案为主。
(三)发布与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附件:1.民权县防汛应急指挥手册
2.民权县水系图
3.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架构图
4.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5.县防办工作专班职责及组成单位
6.县防指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组成人员
7.气象递进式服务说明
8.河道、水库工程主要抢险措施
9.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调整)防汛(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参照模板)
10.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20XX〕X号令指挥长令(参照模板)
11.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20XX〕2号令指挥长令(参照模板)
12.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防汛应急处置通知(参照模板)
13.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告(参照模板)
14.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紧急转移群众的指令(参照模板)
15.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紧急实施停产停业的指令(参照模板)
16.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紧急实施停课停运的指令(参照模板)
17.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参照模板)
18.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函(参照模板)
19.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令〔20XX〕1号(参照模板)
20.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紧急调运防汛物资的通知(参照模板)
21.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物资调运的通知(参照模板)
22.关于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参照模板)
23.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讯录(2022修订)
24.民权县应急防汛抢险救援装备物资及队伍统计表
25.应急救援常用报警电话
26.主要防洪河道保证水位、警戒水位
27.民权县主要水库防洪基本信息
28.预警响应处置流程图
29.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附件1 民权县防汛应急指挥手册
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提高应急指挥效率,根据《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本手册。
一、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应急响应启动一般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当达到预案启动或调整条件时,经会商研判,由县防指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满足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条件时,由防办常务副主任或专职副主任组织会商后签发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县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坐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河务、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2)签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
(3)集中办公。防汛指挥调度专班各成员单位分管科级干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集中办公。
(4)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
(5)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保障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气象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洪水监测预报结果;县自然资源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6)抢险救援力量。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视情启用防汛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
(7)基层单位职能。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视情启用各自防汛预案,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遇突发紧急事件可会商依据预案应急处置后报县防指。
当满足Ⅳ级应急响应结束条件时,经防办常务副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同意,宣布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满足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时,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组织会商后签发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县防指副指挥长、防办主任坐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河务、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2)签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
(3)集中办公。县防办工作专班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集中办公。
(4)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
(5)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及时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3小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县自然资源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6)抢险救援力量。抢险救援力量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协助受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视情启用防汛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
(7)基层单位职能。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视情启用各自防汛预案,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遇突发紧急事件可会商依据预案应急处置后报县防指。
当满足Ⅲ级应急响应结束或降级条件时,经副指挥长、防办主任同意,宣布结束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或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三)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满足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条件时,由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后签发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城管、住建、农村农业、公安、交通、卫健、财政、宣传、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商研判,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2)签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
(3)集中办公。县防办工作专班加强力量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集中办公。
(4)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防指。包保重点工程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县领导或指定人员现场指挥,抢险救援。
当突发强降雨时,根据需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县委、县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5)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职能。
当发生河道、水库重大险情时,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水利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县自然资源局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做好专家、技术保障,防止二次灾害发生;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由分管城管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城管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危化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城管的副县长带领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时,由指定副县长带领专家技术服务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6)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工信局督促、协调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供电单位对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督促县供电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电力供应;指导基层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县工信局督促、协调通信部门组织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督促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停工停业停产,采取避险措施。
县交通局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组织做好受损公路、铁路、桥梁抢修,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做好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
县公安局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县城管局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转。
县水利局及时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作用,及时清理河道淤积物,及时拆除严重影响行洪的非法建构筑物,保障行洪畅通。
县委宣传部组织媒体中心等其他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根据县防指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县文广局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协助属地政府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做好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通信、应急供电、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护等工作,保障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运转。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和县交通局依据职责分工紧盯强降雨区的隧道、涵洞、立交桥、下沉式建筑、轨道交通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施关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林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及时劝导疏散火车站、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3小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县自然资源局每日8时、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8时、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7)抢险救援力量。抢险救援力量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协助受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启用防汛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
(8)基层单位职能。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视情启用各自防汛预案,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遇突发紧急事件可会商依据预案应急处置后报县防指。
当满足Ⅱ级应急响应结束或降级条件时,经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宣布结束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或调整为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满足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条件时,由指挥长组织会商后签发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县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组织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连线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动员部署,及时调度。
(2)签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
(3)集中办公。县防办工作专班加强力量在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24小时集中办公。
(4)县防指职能。县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有关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防指;设立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县防指前方指导组带队的副县长任指挥长,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包保重点工程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县领导或指定人员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必要时向商丘市防指报告,申请调动商丘市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帮助救援,请求商丘市防指协调调动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
突发强降雨,根据需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关闭所有沿街门店,关停公交、出租车、人员就近避险,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县委,县政府动员全社会抢险救援。
(5)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职能。
发生河道、水库重大险情时,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水利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发生严重城市内涝,由分管城管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城管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县自然资源局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做好专家、技术保障,防止二次灾害发生;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发生危化企业重大险情,由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长带领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由分管城管的副县长带领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由指定副县长带领专家技术服务专班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工信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6)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能。
县工信局督促、协调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督促县供电公司对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督促县供电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电力供应;指导基层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县工信局督促、协调通信部门组织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督促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停工停业停产,采取避险措施。
县交通局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组织做好受损公路、铁路、桥梁抢修,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做好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
县公安局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县城管局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转。
县水利局及时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作用,及时清理河道淤积物,及时拆除严重影响行洪的非法建构筑物,保障行洪畅通。
县委宣传部组织媒体中心等其他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根据县防指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县文广局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协助属地政府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做好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通信、应急供电、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护等工作,保障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运转。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和县交通局紧盯强降雨区的隧道、涵洞、立交桥、下沉式建筑、轨道交通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施关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及时劝导疏散火车站、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
县财政局紧急拨付救灾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调动一切力量全面支援灾害发生地政府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气象局每2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2小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县自然资源局每日8时、14时、20时、24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8时、14时、20时、24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4时、20时、24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7)抢险救援力量。抢险救援力量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协助受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启用防汛相关专项(部门)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
(8)基层单位职能。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视情启用各自防汛预案,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遇突发紧急事件可会商依据预案应急处置后报县防指。
9.信息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县政府或防指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县人民政府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重大决策部署、综合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等重要信息,由县防指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
当满足Ⅰ级应急响应结束或降级条件时,经指挥长同意,宣布结束防汛防Ⅰ级应急响应或调整为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
二、抢险救援行动
(一)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召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救援机构力量,依法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明确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各工作组成员,统一指导、分组工作。
(二)开展现场侦查勘查。协调无人机、遥感、卫星影像等力量实施勘测,派出侦测分队实地勘查,获取相关信息数据。
(三)制定抢险处置方案。组织专家会商研判,结合水利部门提供的河道(水库)资料,研究制定险情处置方案。
(四)接应队伍、接收物资。有序接应、引导各支救援队伍顺利进入灾害现场,登记人员和装备相关信息,做好救援任务分配和交接。妥善接收、转运各类防汛和救援物资,登记造册,清点核对,有序分配、发放、使用。
(五)抢修基础设施。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性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六)防止次生灾害。实时监测并科学研判灾情。组织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安全巡护,及时处理管涌、渗漏等小型险情,防范和消除次生灾害。在主要险情排除后,及时对抢修工程进行持续加固和安全监护,确保抢修工程、设施等安全。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和物资有序撤离,逐步恢复灾区周边秩序。
附件2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架构图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 县防指防汛应急前方指导组(根据灾害发生情况,由分管防汛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城管、工信等工作的副县长带队) | ||||||||||||||||||||||||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县城市防汛办公室 | ||||||||||||||||||||||||
防汛指挥调度专班 | 水库及河道灾害防汛专班 | 城市内涝防汛专班 | 乡镇及农村防汛专班 | 地质灾害防汛专班 | 应急救援救灾专班 | 气象服务保障专班 | 防汛抗旱物资保障专班 | 电力通信及交通保障专班 | 医疗卫生防疫专班 | 宣传和舆情引导专班 | 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班 | 专家技术服务专班 |
附件3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防指成员和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在县政府和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县防指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指挥长(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县防指全面工作,统一指挥全县的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服从上级防指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县的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导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的防汛工作。
副指挥长(分管防汛应急、水利、公安、自然资源、城管等工作的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县的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导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的防汛工作;协助指挥长协调、组织、调度民兵进行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协助指挥长调度全县防汛工程,组织防汛形势会商,组织水利和防汛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指挥长调度指挥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协助指挥长负责城县防汛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县防办宣传和舆情引导专班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把握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指令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协调驻军支援;负责协助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治安,协助转移危险区的群众。
县发改委:负责将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防洪河道整治、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和抗旱设施等项目的协调安排与立项审批。
县教体局:落实汛期学校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灾避险意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发生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全县通信企业保障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管理,保证话路畅通,加强防汛重点部位周边通信线路及设施的安全防护;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制定非常情况下的通信保障预案,保证防汛通信需要;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及县防指要求,负责协调全县通信企业发送防汛抗旱预警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县防办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班工作。负责防洪抢险应急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交通秩序,疏导担负运送防汛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信线路,非法采砂及盗窃防汛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汛设施正常运用。
县民政局: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洪涝旱灾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防汛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负责为依法防汛提供法律支撑。
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抗旱中的奖励和惩戒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防办地质灾害防汛专班工作。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组织对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制定和监测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提醒危险区域群众转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排水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规划审批。
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水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县住建局:配合做好城县防汛工作,会同城管部门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在建住建项目的防汛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城乡危房安全度汛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协调在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应急搜救处置和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按照县防汛指的意见,为防汛车辆提供方便,协调免征过路过桥费。
县城管局:负责县防办城市内涝防汛专班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市防汛办公室日常工作;掌握县区防汛情况;参与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组织城市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防汛设施、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挥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县农机服务中心:负责除涝机械供应。
县水利局:负责县防办水库河道灾害防汛专班、专家技术服务专班工作。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拟订中小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防汛应急预案、度汛方案;负责提供雨情、水情以及调度方案,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中小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度汛、水毁修复工程计划的申报和审批。
县林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林区、景点、森林公园的防汛安全工作;对河道、行洪区内由林业部门管理的林木,做好清障工作;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木,配合做好清障工作,确保行洪安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办理砍伐林木和林区土方采挖审批工作。
粮食收储中心:负责粮食仓库安全度汛;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抗洪抢险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涉水旅游景区建立抢险队伍,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县防办医疗卫生防疫专班工作。负责县防办医疗卫生防疫专班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援医疗保障,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防办应急救援救灾专班和防汛物资保障专班工作。承担县防办日常工作;负责县级防汛预案编制,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预案编制工作;协调指导城市、河湖水利工程防洪工作;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相关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安排;组织、协调水旱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组织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县大数据局:负责整合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雨情、水情、汛情、墒情、工情、灾情、监控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应急行动等防汛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全县有关防汛信息数据。
县供销社:负责防汛物资筹集供应。
团县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县共青团员、青年,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汛情需要,参与全县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县防办气象服务保障专班工作。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材料;负责提供实时雨情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等气象信息。
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及本系统的防汛工作;优先保证防汛指挥、防汛抢险、重点防洪工程的电力供应。
县人防中心:负责地下人防工程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
县火车站、县高铁站:负责所辖铁路设施防洪安全,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所辖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监管防汛物资质量及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险情处置;督促分管行业做好防汛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管市场防汛抢险工作。
中石化、中石油: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油料供应。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管理,保证防汛电话优先畅通;负责应急通信保障,保证抗洪抢险的通信畅通。
其他有关部门在防汛期间,按照职能范围,根据县防指的指令,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防汛减灾任务。
附件4 县防办工作专班职责及组成单位
1.防汛指挥调度专班。应急状态下配合指挥长、副指挥长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做好相关会务服务保障。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专班及前方指挥部的应急抢险信息,拟制信息报告(专报、快报),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及有关单位、机构汇报,下达县防指防汛抢险命令。提供雨情、水情、汛情预测。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大数据局。
2.水库及河道灾害防汛专班。水库及河道灾害防汛专班。负责重点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灾害监测、预警,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点水闸等工程调度和度汛措施落实,组织实施洪水灾害防御和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指导各地政府和基层群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
组长:县水利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县气象局。
3.城市内涝防汛专班。负责城市内涝的抽排工作,负责城市和公共场所淤泥清理工作。
组长:县城管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4.乡镇及农村防汛专班。负责乡镇、农村积水的抽排工作,负责乡村街道和公共场所淤泥清理工作,指导社区(村)群众居住区排涝清淤工作。
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5.地质灾害防汛专班。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指导各地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及时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
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文广局。
6.应急救援救灾专班。负责抢险救援救灾期间,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部队兵力快速投送,组织制定抢险救援力量调配方案,指导抢险救援和灾后救助工作科学有效实施。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人武部、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县商务局、县大数据局。
7.气象服务保障专班。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为防汛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发布全县雨情,做好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
组长:县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县气象局、县文广局、县工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8.防汛物资保障专班。负责防汛抢险所需资金物资筹集分拨,做好救援救灾装备物资调运工作,负责救灾期间社会捐赠和管理,负责抢险救援队伍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县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县火车站、县高铁站。
9.医疗卫生防疫专班。负责受灾地区群众医疗、卫生防疫消杀、畜禽免疫和畜禽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协调解放军医院参加医疗救助。
组长:县卫健委主任;成员单位:县卫健委、县畜牧发展中心、县人武部、乡镇(街道办事处)。
10.电力通信及交通保障专班。负责防汛抢险期间各成员单位、前方指挥部的应急通信网络畅通、受损通信设备抢通修复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点防洪调度工程电力供应保障,以及抗洪抢险油料供给保障,负责运送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抢险救灾人员,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车辆,为防汛专用车辆通行提供必要方便条件。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武警中队、县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县火车站、县高铁站。
11.宣传和舆情引导专班。负责全县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新闻宣传工作,统筹灾害重大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工作,组织重大灾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动员志愿者参与抢险救援,配合公安机关管控重大灾害的网络谣言。
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12.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班。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扰乱抗洪救灾和破坏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安保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暴雨区和灾区交通管控工作,及时疏导车辆及行人,引导救灾人员及车辆快速有序通行。
组长: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
13、专家技术服务专班。负责组织制定防汛抢险方案、险情处置技术方案,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抢险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抢险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
组长: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及相关科研单位。
附件5 县防指应急处置前方指导组组成人员
一、水库及河道灾害险情前方指导组
组长:分管水利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水利局局长
专家:水利专家、气象专家、应急救援专家各1名
队伍:县水利局防汛抢险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络员: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1人
二、地质灾害险情前方指导组
组长: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专家:地质灾害专家、应急救援专家各1名
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络员: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1人
三、城镇内涝应急前方指导组
组长:分管城管局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城管局局长
专家:市政排水专家、水利专家、应急救援专家各1名
队伍:市政抢险救援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络员: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1人
四、危化企业重大险情应急前方指导组
组长: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专家: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专家、市政排水专家各1名
队伍:县救护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包括重要天气报告、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气象部门采用递进式服务,时间上逐步推进,空间上逐步精准,使预报预警信息更具针对性。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公众要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及防御指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
一、重要天气报告
重要天气报告是决策服务产品,面向党政决策指挥部门,针对将要出现的转折性、关键性、灾害性天气,可能对我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时发布。根据不同天气类别,一般提前1—5天发布。
二、重要天气预警报告
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是决策服务产品,侧重短期时效,面向党政决策指挥部门,是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重要依据,用于党政决策指挥部门应急准备和部门联动。根据不同天气类别,一般提前1—2天发布。
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公众服务产品,侧重于短时临近时效,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针对本地突发或易发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及公众防御,同时为党政决策指挥部门提供临近决策支持。根据不同天气类别,一般提前1—12小时发布。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及防御指南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附件7 河道、水库工程主要抢险措施
堤坝漫溢抢险。在堤防临水侧堤肩修筑子堤(埝)阻挡洪水漫堤,常用方法有纯土子堤(埝)、编织袋土子堤、编织袋及土混合子堤等。
渗水抢险。增加阻水层,降低浸润线;临水截渗常用方法有粘土前戗、土工膜等临河侧截渗措施;背水导渗常用方法有砂石导渗沟、土工织物导渗沟等。
管涌抢险。常用方法有反滤围井、无滤减压围井、反滤压(铺)盖、透水压渗台等。
漏洞抢险。漏洞险情采用“前截后导”的方法,前截常用方法有塞堵法、盖堵法和戗堤法,后导处理方法与管涌处理方法相同。
滑坡抢险。在滑坡体坡脚处打桩或堆砌土袋、铅丝石笼固脚,同时对滑坡体上部削坡减载,阻止其继续下滑,并在削坡后采用透水的反滤料还坡。
跌窝抢险。常用的方法有翻筑夯实、填塞封堵、填筑滤料等。
坍塌抢险。常用的方法有护脚固基防冲、沉柳缓溜防冲、挂柳缓溜防冲、土工编织布软体排等。
裂缝抢险。常用的方法有开挖回填、横墙隔断、封堵缝口、土工膜盖堵等。
决口抢险。常用方法有立堵、平堵、混合堵。立堵是从口门两端断堤头同时向中间推进,通过在门口抛石块、石龙、石枕、土袋等堵口;平堵是利用打桩架桥,在桥面上或用船进行平抛物料堵口;混合堵一般根据口门大小、流量大小确定采取立堵或平堵结合方式。
附件8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调整)
防汛(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参照模板)
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县气象台预报,本轮降雨过程历时长、范围广,落区与前期洪涝灾害较重地区重叠度较高。为切实做好本轮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XX月XX日XX时启动防汛X级应急响应。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突出抓好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淤地坝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轨道交通、立交桥、涵洞、隧道、地下空间管控,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的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级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9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
〔20XX〕X号令
指挥长令(参照模板)
据县气象台预报,XX年XX月XX日,我县以北大部将出现持续强降雨,局地将出现暴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强降雨持续时间长、范围广、量级大、雨势强。为全力防范应对,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命令如下。
一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党委、政府要牢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战时工作机制,牢牢扛起防汛救灾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巡查督导;行政责任人、管护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要停止休假,坚守岗位,确保责任区防洪安全。
二要加强防汛会商研判。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滚动分析研判,及时修订完善应对方案,做到精准预警、精准研判、精准调度、精准救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要突出重点部位防范。加强地质灾害、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洪水、淤地坝等重点部位的防范,及时关闭涉水景区,加强危险区域交通管制,果断决策,及时科学应对。
四要做好抢险救援准备。提前预置抢险力量,备齐物资装备,做好抢险救援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快速组织抢险救援,确保抢险队伍物资拉得出、冲得上、抢得住。
五要及时转移安置群众。准确发布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预警,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妥善安置转移避险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处、有卫生防疫措施。
此令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10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
〔20XX〕2号令
指挥长令(参照模板)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频发。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出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果敢处置指挥,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现命令如下。
一、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根据预警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对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迅速启动防灾预案,适时调整响应级别,该停工、停业、停课的必须果断实施到位。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要实行24小时看守,该停止运行使用的要及时停用,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二、全力提高保障能力。该降的水库水位必须降到汛限以下安全水位,腾出库容迎接可能到来的洪峰。铁路部门要根据大风防御提示和高铁自然灾害报警系统提示,及时采取降速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工业企业要根据汛情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根据工艺状况适当降低库存、降低负荷。
三、严防城市内涝。紧盯隧道、涵洞,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立交桥、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全面开展排查,逐一建立风险台账。根据雨情汛情变化,做好风险研判,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必要时要迅速关闭,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
四、有序疏散受威胁人员。及时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撤离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疏散劝导火车站、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要下决心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预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关心关爱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要加强疫情防控和消杀,严防“大灾之后有大疫”,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此令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
附件11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加强防汛应急处置通知
(参照模板)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防指成员单位:
为积极应对XX年XX月XX日即将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商预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强化会商研判,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发展,精准应对布防。对于有可能发生强降雨的地方,要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停工停课停产,关闭涉水景区,关闭危险道路。
二、修复水毁工程,对于河道、蓄滞洪区围堤决口要进行封堵加固。对水库、塘堰坝等水毁工程,能够修复的要尽快修复,不能修复的要有临时防御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突出重点防范。加强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淤地坝等薄弱环节防范;所有病险水库及淤地坝一律空库运行;强化城市内涝、轨道交通、立交桥、涵洞、隧道、地下空间管控,全力保障供电、供水、通信、交通、卫生、教育等重点行业安全。
四、组织避险转移。对于居住在地质灾害区,病险水库、淤地坝下游,低洼易涝地区等危险区域的群众,必须提前组织避险转移。强化河道清理,对水库泄洪河道下游要及时清理,不准在危险河道内从事一切活动。对经过鉴定属于危房的,一律不得住人;蓄滞洪区内没有进行安全鉴定的房屋,一律不得住人。
五、加强带班值守。水库“三个责任人”、河道险工险段分包责任人必须全部到岗到位,24小时值守,强化工程巡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六、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组织。对于失职渎职、工作不落实或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2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告
(参照模板)
据县气象局X月X日X时X分暴雨重要天气预警报告,预计未来X小时内我县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为全面做好暴雨应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进行公告。
1.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报预警信息,加强灾害影响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
2.铁路部门要根据大风防御提示和高铁自然灾害报警系统提示,及时采取降速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保障公共场所、交通停止运营。县防指对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迅速启动防灾预案,适时调整响应级别,该停工、停业、停运、停课的必须果断实施到位。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易涝点等部位要实行24小时看守,该停止运行使用的要及时停用,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4.关闭危险区域。县防指调派力量紧盯涵洞,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全面开展排查,逐一建立风险台账。根据雨情汛情变化,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必要时要迅速关闭,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
5.疏散转移人员。县防指及时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撤离在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
6.加强监测巡查。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加强巡查监测;对河道的雨水情加大监测预警;加密河道的巡护查险、洪水预报和汛情研判分析,根据预案开展洪水调度。危险物品等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监控监测。
7.拆除行洪障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要下决心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对河道疏通清理,及时清理淤积物;对影响行洪的非法建构筑物,及时清理拆除。
8.居民家中常备救生衣、手电筒等可以安全逃生的物品,尽量减少出行,关好门窗,注意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滚动预报和预警信息;地处洼地的居民要准备沙袋、挡水板等物品,或砌好防水门槛,设置挡水土坝,以防止洪水进屋。
9.驾车出行确保刹车、转向、雨刷等部件安全有效,遇到积水较深的路段,机动车不要贸然涉水通过,车辆在涉水行驶中熄火,应在水位上涨前快速撤离,不在车内等待救援。
10.行人应避开积水点通行,不要贸然涉水前行,要远离建筑工地临时围墙等,警惕井盖、下水道、排污井,避开垂落的电线,不要触摸路灯灯杆或信号灯灯杆,避免漏电,不要在树下避雨;
11.居民小区应备足防汛物资,地下室、地下车库出入口常备沙袋等物料;处于危旧房屋或在低洼地势住宅的群众应及时转移,提防旧房屋倒塌伤人。
12.居民家中要提前收盖露天晾晒物品,收拾家中贵重物品放置于高处。检查电路、炉火等设施。当积水漫入室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
13.打雷时,关好房屋门窗,离开进户的金属水管和与屋顶相连的下水管等。在雷雨天气不要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洗澡。尽量不要接打手机、使用电话上网应拔掉电源和电话线及电视天线等可能将雷击引入的金属导线。稳妥科学的办法是在电源线上安装避雷器并做好接地。
14.其他相关地区或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落实分级检查制度,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发现薄弱环节的,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请各行业、各部门和广大市民朋友遵照执行。特此公告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附件13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紧急转移群众的指令
(参照模板)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应对XX日XX乡镇(街道办事处)即将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实施紧急转移群众行动。
一、立即采取措施,将群众迅速全部转移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妥善安排好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问题。
三、全面禁止群众在危险地段围观逗留,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隐患点和危险地段的排摸监测。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附件14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紧急实施停产停业的指令
(参照模板)
工信、城管、商务、文广、住建相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X月X日即将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紧急实施停产停业。
一、县工信局负责落实相关企业的停产停业实施工作。
二、县住建局、县城管局负责落实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停产停业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县商务局按照要求,负责商场(超市)、酒店和加油站等单位停产停业的监督工作。
四、县文广局负责旅游景区、影院、网吧等文旅机构停产停业的监督工作。
五、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停产停业实施工作。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附件15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紧急实施停课停运的指令
(参照模板)
相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X月X日即将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紧急实施停课停运。
1.教育部门依据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停课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督促家长与学校配合,适时开展线上课程,加强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的防范。
2.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停运措施,督促相关公路、水路、道路等领域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守监护,对易受洪水、地质灾害威胁的道路、桥梁、隧道,及时发现和处置防洪安全隐患,确保汛期交通安全。
3.严格落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停运预案,安排人员值守,指导监督危旧房、农贸市场、户外广告牌及临时构建物,特别是临时工棚和库房等的除险加固,做好抢险排涝应急准备。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16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
(参照模板)
(应急救援力量名称:包括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
在民权县发生了(灾害名称),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现调用你单位参加抢险救援。
请迅速集结XXXX(所需人员、装备数量规模),即刻前往XXXX(救援现场详细地址),现场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
同时将带队指挥员、人员装备情况、行程等信息报告我部。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抄送:应急力量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或组建单位。
附件17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函
(参照模板)
(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驻军单位):
我县发生了(灾害名称)。因现场救援处置难度较大,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短缺,急需专业、人员、装备等救援力量支援,现请求贵部协调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前往增援。
望回复为盼。
申请单位:XXXX,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18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令[20XX]1号
(参照模板)
县消防救援大队:
经XX批准,现决定调派XX人、XX台龙吸水、XX套移动排水泵站、XX台便携水泵,于XX月XX日出发赴XX执行抗洪抢险救援任务,任务结束时间根据当地抗洪抢险形势确定。请相关单位做好支持、保障等工作。
申请单位:XXXX,联系人:XX,电话:XXXX。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19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紧急调运防汛物资的通知
(参照模板)
粮食和物资储备XX仓库(防汛物资XX储备库):
按照防指调用防汛物资的紧急通知,经研究,决定从你单位调运如下防汛抗旱物资支持XX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工作。
一、玻璃钢冲锋舟XX艘(XX年XX月入库)
二、玻璃钢冲锋舟XX艘(XX年XX月入库)
三、48马力船外机XX台(XX年XX月入库)
接通知后,请迅速将物资运抵XX指定地点,办理所调物资交接手续。
申请物资单位接收联系人:XXXX,电话:XXXX。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20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物资调运的通知
(参照模板)
XXXX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申请排水设备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于XX月XX日从县级防汛物资XX仓库调运1200立方移动泵站XX台、500立方车载移动泵站XX台,支援XX乡镇(街道)抢险救援,该批物资由你部负责组织并保障安全运达至抢险地点,县级防汛物资XX仓库配合调运工作。
联系人:XX,电话:XXXXXX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21 关于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参照模板)
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防指成员单位:
在县防指统一指挥调度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成功防御了X月XX日至XX日的强降雨过程。当前我县防洪工程水势平稳,没有较大汛情和险情;城市和农田涝水外排基本结束。据县气象局预报,近期我县以分散性阵雨天气为主,没有明显大范围强降雨过程,经会商研判,按照《民权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X月XX日XX时起终止XX级防汛XX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县汛期尚未结束,局地短时强降雨天气仍易发多发。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持续做好24小时防汛值守,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会商研判,落实防范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防范,重点做好群众应急避险转移工作,坚决做到汛期不过、备汛不断、防御不止,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22 民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讯录
(每年汛期前进行统计更新)
序号 | 单位 | 值班电话 | 主抓 领导 | 联系方式 | 日常联 系人 | 联系方式 |
县防指成员单位(39个) | ||||||
1. | 县委宣传部 | 8529822 | 张增峰 | 15090520233 | 靳富民 | 17716328087 |
2. | 县人武部 | 8522385 | 胡忠 | 13781667768 | 胡忠 | 13781667768 |
3. | 县发展改革委 | 8522354 | 赵伟 | 13837002616 | 赵伟 | 13837002616 |
4. | 县教体局 | 8522578 | 朱培 | 13703426333 | 朱培 | 13703426333 |
5. | 县工信局 | 8580661 | 郭东升 | 15303977355 | 郭东升 | 15303977355 |
6. | 县公安局 | 3107216 | 葛耀文 | 13783703333 | 吕英南 | 13781596188 |
7. | 县民政局 | 2061789 | 司忠献 | 13703422288 | 郭天 | 15237008566 |
8. | 县财政局 | 8522202 | 李德群 | 13569374415 | 李德群 | 13569374415 |
9. | 县自然资源局 | 8556625 | 韩守才 | 13703977599 | 王晗 | 13569313219 |
10. | 县住建局 | 8522367 | 刘胜利 | 13937035968 | 彭彬 | 13569368439 |
11. | 县城管局 | 8589969 | 刘文超 | 15836845699 | 李新峰 | 13526321777 |
12. | 县交通局 | 8512437 | 梁磊 | 15837028567 | 庞秀海 | 13703708497 |
13. | 县水利局 | 8522212 | 赵晨 | 13598349608 | 魏明华 | 13803703686 |
14. | 县农业农村局 | 8557808 | 王绍华 | 13781605629 | 刘春梅 | 13523819005 |
15. | 农机服务中心 | 8520158 | 刘照华 | 13523706270 | 刘照华 | 13523706270 |
16. | 县文广局 | 8535350 | 李刚 | 13903700983 | 李学杰 | 13781510520 |
17. | 县卫健委 | 8522183 | 刘军 | 15836401222 | 刘军 | 15836401222 |
18. | 县应急管理局 | 8573110 | 薛鹏 | 15896920566 | 刘子源 | 18338716888 |
19. | 高新区管委会 | 3105572 | 张天亮 | 13523161222 | 赵雪州 | 17537078729 |
20. | 县供销社 | 8522025 | 蒋云飞 | 15036670999 | 蒋云飞 | 15036670999 |
21. | 粮食收储中心 | 8592001 | 高志伟 | 13703708678 | 冯义松 | 13703708123 |
22. | 县大数据局 | 3105568 | 李卫平 | 13223705389 | 康静 | 18438227222 |
23. | 团县委 | 8985158 | 王炎 | 15082908600 | 党一童 | 18738035999 |
24. | 县武警中队 | 7536740 | 崔佳凯 | 15103709998 | 崔佳凯 | 15103709998 |
25. | 消防救援大队 | 宋楠 | 13569386767 | 张晓宇 | 18237888357 | |
26. | 县气象局 | 8517029 | 王浩汤 | 16650157001 | 刘静 | 15136095350 |
27. | 县供电公司 | 3105020 3105056 | 郑伟 | 17503705759 | 石现朴 | 13598382352 |
28. | 公路发展中心 | 8513466 | 刘德华 | 13603706390 | 翟远亮 | 13703708080 |
29. | 县生态环境局 | 8526889 | 江超 | 13837013558 | 江超 | 13837013558 |
30. | 县林业服务中心 | 8522355 | 管景晟 | 13569394213 | 管景晟 | 13569394213 |
31. | 县商务局 | 8502838 | 刘光华 | 15937058088 | 楚雪静 | 18937005569 |
32. | 县人防中心 | 8586808 | 李华 | 15037018999 | 曹威威 | 18736892000 |
33. | 县火车站 | 朱建民 | 15937822299 | 霍兵飞 | 15703706755 | |
34. | 县高铁站 | 张必辉 | 13733160802 | 张必辉 | 13733160802 | |
35. | 中石化 | 3038568 | 刘一春 | 13503409689 | 季静 | 15082965125 |
36. | 中石油 | 李吕慧 | 13598314330 | 刘汝亮 | 13523830369 | |
37. | 县联通公司 | 8511958 | 闫超杰 | 15637009626 | 李洪念 | 15637009606 |
38. | 县移动公司 | 王红 | 13837067056 | 王红 | 13837067056 | |
39. | 县电信公司 | 18937080028 | 刘辉 | 18903700112 | 张文灿 | 17734711189 |
各乡镇(街道) | ||||||
1. | 绿洲街道办 | 8596589 | 皮四强 | 15837010555 | 王浩 | 15037018860 |
2. | 南华街道办 | 8670198 | 孟海涛 | 13949932878 | 孟海涛 | 13949932878 |
3. | 伯党乡 | 8851015 | 盛松 | 18749519555 | 高雷涛 | 17550026673 |
4. | 花园乡 | 8861007 | 苏雪华 | 13603709555 | 陈国强 | 13781476523 |
5. | 龙塘镇 | 8890006 | 司永田 | 13837080816 | 闫高波 | 13285079835 |
6. | 白云寺镇 | 8911003 | 刘冠邑 | 15137008999 | 郭东松 | 18637041201 |
7. | 野岗镇 | 8971005 | 丁广庆 | 17838827111 | 丁广庆 | 17838827111 |
8. | 人和镇 | 8941029 | 赵苑菁 | 18237036769 | 王文建 | 13837056530 |
9. | 双塔镇 | 8981013 | 孟宪臣 | 13781447522 | 董帅 | 17839009599 |
10. | 程庄镇 | 8672272 | 陈斌 | 15514203777 | 段海洋 | 13569349483 |
11. | 胡集乡 | 8652800 | 陈卫普 | 15903823800 | 陈卫普 | 15903823800 |
12. | 王桥镇 | 8632010 | 袁涛 | 15090520222 | 袁涛 | 15090520222 |
13. | 北关镇 | 8611595 | 李经波 | 13938932325 | 王昌义 | 15939050286 |
14. | 褚庙乡 | 8711085 | 锦传杰 | 13781461000 | 王林 | 18137018583 |
15. | 庄子镇 | 8701022 | 杨金刚 | 17839054555 | 杨周杰 | 13462947222 |
16. | 老颜集乡 | 8773736 | 赵华 | 13569313131 | 李文豪 | 13460129933 |
17. | 王庄寨镇 | 8811023 | 孙光伟 | 13783703054 | 王长虹 | 13781428001 |
18. | 林七乡 | 8731030 | 张军 | 17838931888 | 皇甫明 | 18272602801 |
19. | 孙六镇 | 8831066 | 魏培信 | 15939055888 | 荣祥臻 | 18629328808 |
附件23 民权县应急防汛抢险救援装备物资及队伍统计表
物资种类 | 县(市、区) | 单位 | 数量 | 存放地点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
防汛指挥类 | 应急指挥车 | 民权县 | 台 | 1 | 民权大队民主路消防站 | 张晓宇 | 18237888357 | |
台 | 1 | 民权大队电力大道消防站 | 张晓宇 | 18237888357 | ||||
台 | 2 | 民权县人武部 | 胡忠 | 19137022086 | ||||
台 | 1 | 庄子镇政府应急器材库 | 杨金刚 | 17839054555 | ||||
台 | 2 | 王庄寨镇政府 | 郝川玉 | 13781580895 | ||||
台 | 1 | 龙塘镇政府 | 闫高坡 | 13285079835 | ||||
台 | 1 | 王桥镇政府 | 袁 涛 | 15090520222 | ||||
台 | 2 | 老颜集乡政府 | 张佑民 | 13598373831 | ||||
台 | 1 | 褚庙乡政府 | 锦传杰 | 13781461000 | ||||
台 | 1 |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张龙波 | 13569318916 | ||||
台 | 5 | 交通运输局 | 梁磊 | 19937003586 | ||||
合计 | 18 | |||||||
防汛救援类 | 冲锋舟 | 民权县 | 艘 | 5 | 民权县应急连防汛器材库 | 胡忠 | 19137022086 | |
艘 | 2 | 南华街道办事处应急物资储备库 | 陈刚 | 15237025345 | ||||
艘 | 1 | 庄子镇政府应急器材库 | 杨金刚 | 178390545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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