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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196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8-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复议指南

行政复议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应提交:
  1、行政复议申请书,(按照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2、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委托律师代理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亲属提出复议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6、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应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单位提出申请的,应提交:
  1、行政复议申请书,(按照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2、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3、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复印件,核对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委托律师代理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应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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