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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2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高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3年8月底,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87起。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日,我局在民生广场举行庆祝活动并对涉案的假冒伪劣物品开展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假冒伪劣和违禁食品855件。

今年以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过期食品安全管理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化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针对“过期食品到哪里去了”这一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过期食品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食品批发商及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检查,严查篡改生产日期、撕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和过期食品未按规定处理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200人次,共检查批发商及大型商超经营者1024户次,发现违法行为57起,下达责令改正57份,发现过期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785公斤,销售过期食品立案处罚46起。

一、加强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市场占有率高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店、农村食杂店等为重点,排查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标签标识、问题食品处置等风险隐患,形成风险隐患清单。二是针对风险隐患清单,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逐项落实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和不落实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过期食品管理。一是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召回和问题食品处置等相关制度,配备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自查评价,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过期食品。二是落实专区、集中存放制度。要求生产经营者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对过期食品采取下架停止销售、单独存放并明确标识等措施,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过期食品再销售。三是落实过期食品登记、销毁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过期食品的信息登记、过期变质食品的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工作,建立处置销毁台账,并保留可供查阅的影像资料等。

三、加大食品安全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进企业,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和科普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开学第一课”、“食品安全进农村”、“你送我检”等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共18场次,培训15期次,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宣传媒介、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披露典型违法案例,有效震慑违法分子,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过期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使用过期食品行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食品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政府各部门携手共同解决,今后,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能作用,竭力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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