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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权县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9 11:23:55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权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

 

民营商攻坚办[2021]4号

                                                                                               

 

关于印发民权县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尽快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现将《民权县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民权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民权县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

整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根据《2020年民权县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中指出的短板和问题,推进以改促优,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意见。

1、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我县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2、工作目标

通过《2020年民权县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12项指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整改,事项对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全部销号,对市场主体反应的问题全部销号,对企业发展重点难点堵点全部销号,全面查找问题和差距,采取针对性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各类事项办理环节,精简材料数量,压缩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市场主题活力充分激发,使我县营商环境建设进入全省前列。

3、整改内容

(1)开办企业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刻制印章费用仍需企业负担。本地刻制印章费用为120元,对比来看,全国通过政府采购或引入市场化竞争方式免收或大幅压缩刻章费用已趋于普遍,目前全省已有约六成县(市、区)实现了刻查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待推进。

(2)企业注销流程仍需简化。企业注销办理环节为3个,办理时间为4.50天,距全省前沿水平的1个环节、0.5天办结存在差距,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程序、材料较繁琐。

(3)企业开办服务渠道丰富性欠缺。本地企业登记注册已实现电脑端、手机端、综合窗口渠道办理,但延伸段(银行代办点等)渠道触达效果不佳。领取营业执照自助性不强,未实现通过自助机打印渠道自行获取。

(4)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较少。本地持电子营业执照已实现公安相关业务办理,但无法满足社保、医保、公积金业务办理需求,应用场景少、部门互认性不强、宣传推广不到位导致企业不会用、不敢用问题较突出。

2、整改措施

(1)推行开办企业“零成本”举措。建议将刻制印章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落实资金保障,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分工协作,抓好落实,实现开办企业的“三免费”,即刻章免费、税控设备免费、邮寄免费。

(2)优化注销程序,推进注销程序跨部门预检.依托企业注销“一网通”线上服务平台,探索推出“注销预检”服务,梳理企业注销未结事项清单,将与注销业务相关的未参保登记、社保费欠缴,欠税、发票结存等多个风险点囊括在内。

(3)丰富企业登记注册渠道。借鉴杭州市经验,实行综合窗口端、政务服务 App 端、政务服务网 PC 端、自助服务机端“四端”服务。同时,延伸服务触点,探索与银行合作设立“政银服务站”,支持企业在完成全程线上注册登记后在银行网点打印营业执照。

(4)推进银行开户进驻大厅。将“银行开户窗口”纳入企业开办综合窗口,转变企业必须到银行网点设立账户的传统服务模式,切实实现企业开办“只进一扇门”。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行民权支行、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办理建筑许可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体系不完善。针对施工后项目,竣工验收监督落实不到位,对验收流程、标准、人员等情况未做到重点监督,且对项目的最终检查落实不到位。

(2)施工图审查人员资质标准偏低。本地政策规定不清晰,对国家注册、最低从业年限、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尚未进行全面严格界定,由于从业者专业能力规范盲点可能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需重点关注。

(3)部门协同集成服务推进不到位。本地联合路勘、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推广不到位,落实效果参差不齐,企业感知度不高。

(4)部门数据共享存在壁垒。在综合测绘阶段,本地综合测绘成果尚未实现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成果上传与共享应用。在图审阶段,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仍需申请人向审批部门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才能办理下一步施工许可手续。

(5)“验收即登记”创新做法未推进。本地竣工备案仍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的“验收即登记”尚未实现。

(6)区域评估工作进度缓慢。民权县区域性评估推动力度相对不足,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手续耗时长、花费多,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的问题依旧存在,审批服务效率需持续提高,企业负担有待减轻。

2、整改措施

(1)严格把控施工图审人员资质。从政策角度对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的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明确规定,需满足国家注册、最低从业年限及具有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同时,完善日常监督体系,对实践过程中执行不到位情况采取惩戒措施,从源头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此外,借鉴先进城市经验,以工程规模、难度及企业信用等级等为依据,探索逐步取消施工图审查环节,建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由设计单位开展自审备查,不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作为前置条件。

(2)破除部门数据共享壁垒。在项目备案阶段,实行项目备案信息自动流转,精简企业提交材料;在综合测绘阶段,强化综合测绘成果审批全流程共享;在图审阶段,推进建设、人防、消防等部门在线联合审图,完善联合审查平台功能,探索图纸意见圈注、审查意见自动汇总等。

(3)优化区域评估工作。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在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开展环境影响性评价、水土保持、压覆矿、交通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评估评价事项;另一方面,推进“标准地”做法,对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建设用地,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耗能、单位排放等指标要求,推进特定区域建设工作持续精细化

(4)探索精细化分类审批。借鉴厦门市经验,根据资金、类别及规模等项目要素精细划分项目类型,形成十余种项目类型分类申报及4条工作主线并行推进,构建全流程并联审批机制,重点提升小型建设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具体包括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许可整合办理、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靠前服务、设计方案审查告知承诺制、以建设项目风险等级为依据开展现场联合检查等方面。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人防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气象局、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获得电力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电力市场化交易水平偏弱。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是转变用户消费行为,协调用电供求关系,塑造良性竟争环境,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重要举措。调查显示,本地社会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售电量例为13.44%,低于全省平均值(26.23%),与全省前沿值(76.48%)存在较大差距,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尚不完善,多元化供电渠道仍待打通。

(2)部门联动办理存在壁垒。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中指出“全面优化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调查显示,本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电力接入服务仍未实现线上联合审批,对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3)电力收费管控不利,仍存在部分垄断性收费。《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但本地在搭伙费项目上仍存在收费情况。

(4)用电回访机制不够健全。本地虽已开展用电客户回访,但回访满意率为95.11%,与全省平均值97.41%存在差距,在后续服务中需将客户回访工作常态化,解决客户用电难度,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2、整改措施

(1)发掘电力市场化储备,拓宽电力供应渠道。从供需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统筹本地资源,运用新能源、储能等多种技术,让市场交易品种趋向多样化;另一方面,引导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为客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指导用户实施电能替代或电能改造。

(2)加紧落实政策规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办。在客户办理项目立项时,同步进行电网公司的电力辅导,在获取客户用电需求的同时,发起电网配套项目,使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可以免去用电申请环节,从而达到缩减环节的目的。

(3)减少或取消垄断性收费。做好本地调研,严查垄断收费事项,如有发现及时取消,并配合投诉、回访等部门收集的信息,做好监管。

(4)常态化开展回访评价,增强用户体验感。开展并利用好客户回访信息,通过关键字段的选取,进行数据分析,深挖企业用电的难点、堵点、痛点,持续进行资源整合、优化服务等提质提效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国网民权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国网民权供电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四)获得用水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获得用水流程时间仍需优化。民权县本地获得用水办理环节为4个,办理时间为4.00个工作日,距全省前沿水平的2个环节、2个工作日办结存在差距。

  (2)水电气联办有待推进。本地已实现水气、水电、电气任意两项业务“一件事”办理,但涵盖水电气三项业务在内的公用事业“一件事”改革尚未实现。

  (3)服务效率相关机制有待健全。调查显示,用水报装涉及的交檠、绿化、水利等部门未建立联合受理平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一窗盖章模式推进缓慢,企业跑办仍是常态。

  (4)污水处理能力偏弱。2020年本地污水处理率为3.59%,低于省内先进水平(8.55%)。调查显示,管网不配套、管网错接混接、雨污混流等原因导致水处理能力偏弱,从而限制该区域的发展。

  (5)用水服务渠道有待拓宽。一方面,本地用水报装多元化渠道触达效果不佳,通过移动 APP 、供水公司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电话渠道报装推广应用不到位。另一方面,用户投诉渠道偏少,仍未实现通过在线投诉服务平台、12319热线、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现场服务评价(如服务窗口设置评价器、醒目位置设置评价二维码、客户意见本)、移动 APP 等渠道反馈企业诉求。此外,水费缴纳渠道丰富性欠缺,尚未实现通过银行代扣、自助缴费机、 ATM 机、政务服务 APP 等方式进行缴纳,适应用户需求的渠道完备性与触点延伸性有待强化。

  (6)对企服务精细化程度有待加深。调查显示,本地供水公司未制定关于客户经理服务制(“一对一”服务)、预约上门服务制度、一次性完整告知业务流程及资料清单和项目验收不合格需整改内容制度、限时办结制、业务办结后二次回访机制等方面的相关管理流程或操作制度。

  (7)水费电子发票推行欠佳。调查显示,用户通过线上方式自行开具、下载和打印水费(含污水)电子发票落实情况欠佳,缴费后现场补打纸质发票或邮寄发票仍是常态。

2、整改措施

  (1)精简办理环节,推进用水报装提速增效。借鉴省内先进经验,弥补差距,推进获得用水全流程2个环节、2个工作日办结。具体来看,全省前沿实现报装申请环节1.00个工作日、竣工通水环节1.00个工作日办结。

  (2)推进水电气联动报装。线上开通水电气联动办理接口,线下设立公用事业服务专窗,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勾选单项或任意多项业务进行办理。将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张申请表,由各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次上传、多方共享”,推进各公用事业单位联合踏勘、联合施工、一并接入。

  (3)推行用水报装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一方面,探索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办理模式,由工作人员上门补收材料途径,破解“材料不齐不能受理”的审批困境。另一方面,建立联合受理平台,推进报装涉及的交警、绿化、水利等部门事项并联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一窗盖章”。

  (4)强化污水治理能力。一方面,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雨污分流改造,修复市政管网;另一方面,针对本地特殊排污行业,开展污水扩容工程,并制定完善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办法,切实增强本地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率。

  (5)促进用水全链服务线上触达。开通用水线上业务办理服务,逐步实现线上业务咨询、投诉、报装、查询、缴费、发票下载、信息变更等全周期业务办理。

  (6)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实行用水报装客户经理服务制与首问责任制,客户经理负责统筹供水报装项目,管控报装流转过程,协调推进报装实施,跟踪反馈用户需求,针对重难点项目与企业签订“零跑腿”协议,保障企业“找得到人、问得清事”,强化供水企业主体责任与首问责任。

  (7)持续提高对企服务精细化程度。强化服务人员素质,补齐服务短板,切实落实用水报装预约上门服务、一次性完整告知服务、限时办结与超期预警机制,针对重难点项目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并及时回访,吸取经验教训,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8)大力推广水费电子发票制度。切实落实企业自行开具、下载和打印水费(含污水)电子发票的“掌上办”与“线上办”服务,设计可读性强的规范流程指南,转变企业观念,强化企业意识,提高企业使用积极性。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县城市管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五)不动产登记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不动产登记流程仍需简化。本次调查中,不动产登记平均办理环节为2个,平均办理时间为1.50天,距全省前沿水平的1个环节、0.50天办结存在差距,其中缴费领证环节未实现精简、并联办理。

  (2)不动产登记费还未实现零费用。本地不动产登记办理成本为1.80%(口径一)、4.14%(口径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4%(口径一)、3.74%(口径二)。目前全省已有26个县(市)对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不再征收不动产登记费。

  (3)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应用场景有限。调查发现,本地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正在不断拓展,并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十分有限,如北京市已陆续推出“区块链+不动产登记”1个应用场景,申请人到电力、燃气、有线等部门进行业务办理时,无需携带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手机端出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2、整改措施

  (1)删减繁琐环节,促进效率提升。借鉴省内先进经验,弥补差距,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1个环节、0.50个工作日办结。

  (2)精简费用,降低企业支出负担。可评估本地财政支出,由本地财政保障,逐步减少或取消不动产登记费的支出。

  (3)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不动产信息查询、抵押、查封、注销、变更等不涉税务及住建业务的登记事项,尽快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由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扩展到所有不动产登记。

  (4)巩固企业问不动产登记“一个环节、一天办结”改革成果。探索推行登记部门提供现场缴契税即发证服务;将涉及公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到公证处,实现完成公证后现场申请登记及在线缴纳税费。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获得信贷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企业融资渠道较窄,还需继续拓宽。目前本地银行、证券、基金金融业务综合体已经参与至本地金融服务中,但风险投资机构依然没有纳入,83%的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企业融资主要来源,企业主要融资方式为金融机构贷款等间接融资。当下企业融资需求多元化,且金融服务主体也较多,需加强搭建对接渠道,保证融资供需平衡。

  (2)普惠性金融考核力度不足,银行内部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本地在评价期内已推动商业银行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增加普惠金融在考核中权重占比,但尚未降低普惠金融利润考核要求,增加小型微型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

  (3)政府性融资担保活力不足,增信服务能力欠缺。本地政府性(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压力大,调查显示,本辖区内政府性(国有控殷)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平均费率为2.00%,而全省平均值为1.3l%;与2019年持平,而全省平均水平比2019年下降17.39%。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明确要求,政府性担保机构要“放大倍数”支小支农,民权县需加快政策落实力度。

  (4)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资金保障难以满足中小企业需求。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银企信息不对称,企业申贷材料较多。22%的企业希望减少申请材料,改进审批机制、改善服务作风。其二是企业融资成本高,担保较为困难。30%的中小微企业面临缺乏有效抵押物,难以达到贷款门槛的困境。近50%的企业希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提高融资额度上限。

2、整改措施

  (1)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打造多元融资渠道。一方面,借助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大数据计数和金融机构数据处理模型,输出信用结果,对接有需求的企业,确保各类金融资源高效、充分地投入企业;另一方面,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探索科技贷、知识产权抵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等多种融资模式,并推广使用。

  (2)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加大普惠金融类指标的考核力度。督促银行完善“敢贷愿贷”的考评机制,不折不扣落实“普惠金融类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中权重占比10%以上”的政策要求。将评价考核的重点放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3)建立健全担保资本补充机制,提供增信保障。一方面,整合盘点本地现有的专项扶持基金、市县配套专项资金,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资本补充机制,充实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另一方面,加强“银政保”合作,构建担保行业风险屏障,以此达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目的。

  (4)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进金融知识宣传。通过金融讲堂、专题宣讲、网络培训等形式分期分批开展企业金融服务培训,不拘泥于政策解读、风险防范培训、业务培训指导等内容,让企业能够第一时间获取信息。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人行民权支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七)执行合同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解决商业纠纷效率偏低。调查显示,本地解决商业纠纷总耗时为179.65天,距全省前沿水平(96.84天)存在差距。

  (2)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存在薄弱环节。调查显示,本地电子送达率17.24%、庭审直播率20.93%、网拍成交率18.57%,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信息化应用存在短板。

 (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地执行难。基层法院调解室没有经费保障,缺少常驻调解员,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效果不佳是原因之一。此外,16.78%的受访专业机构表示当地法院虽然建立了诉调对接制度,在诉讼服务大厅建立专业调解室或者建设在线调解平台、建立律师调解室,但整体看来发展并不完善。

 (4)执行质效仍待提升。专业机构调查结果显示,本地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顺利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目标。但是,一些制约执行工作的综合性因素仍存在,受访者代理案件过程中对当地法院的执行质效评价明显低于其他方面。

  (5)司法资源供需不平衡,案多人少问题凸显。随着基层法院受案范围不断扩大,涉民营企业纠纷大量涌入司法程序。在人员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审执压力持续高位运转,法官人均办案量过高,办案效率受到一定程度限制。此外,当前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高层次人才数量仍然不足,审判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2、整改措施

 (1)持续压缩案件审理周期。一方面,借鉴南京市经验,探索推进要素式审批、示范性诉讼,带动批量同类案件同时化解;另一方面,推进一般民商事案件原则上开庭一次,确因审理需要二次开庭的,明确规定两次开庭问隔时间。

 (2)补齐司法全链信息化薄弱环节。重点关注电子送达率,结合本地实际,探索社会服务购买,引入专业团队,推广邮箱、网站、徽信等多元化送达方式。重点关注庭审直播率,推进本地法院适应形势,强化线上法庭建设,完善直播程序,升级直播系统,将庭审直播任务拆解并纳入常态化管理,针对庭审直播突发状况制定应急预案。重点关注网拍成交率,遵选优质第三方网上拍卖服务机构,常态化监测网拍成交率及成交所需时同等数据,提高财产变现效率。

 (3)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可参照杭州市,建设“一码解纠纷(诉讼)”平台,如果纠纷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即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如调解失败,则可在线申请法院立案。同时,平台还将按照调解员的及时响应率、调解成功率、当事人满意率等指标设置积分奖励规则,提升平台对调解资源的吸附力。

 (4)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建议推动落实企业司法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制度,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探索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工作系统中,实现联合管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加快“执转破”案件移送;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解决“执行难”。

 (5)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丰富司法资源,增加法官、法官助理数量和法庭、调解室等硬件配套设施;探索现代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质效把控,实现诉讼全流程高效推进,提高司法效率。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 县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县司法局、人行民权支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八)招标投标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 CA 证书互认体系不健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数字证书互认与降费工作,2019年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和降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各地按照2019年9月与11月两个时间节点推进使用不同机构 CA 证书的地区实现互认。调查显示,本地尚未实现 CA 证书全国互认,困扰投标企业的证书多、不互认、成本高问题仍然存在。

  (2)招投标交易成本仍需降低。调查显示,本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未及时将招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信息仍需收费。

  (3)不见面开标机制尚未开展。调查显示,本地尚未开启招标项目不见面开标模式。

2、整改措施

  (1)完善数字证书互认体系。统一 CA 证书标准,促进不同交易平台数据信息联通,推进 CA 证书跨平台、跨部门、省内跨区域互认,实现 CA 证书“一地办理、全省通用”。

  (2)推行免费查阅招标信息举措。降低投标人交易成本,避免设置收费项目限制投标人查阅招标信息和下载招标文件,提升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的参与意愿。

  (3)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丰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功能。通过系统优化升级,利用 VR 等三维可视化技术、5G通信、物联网等新技术,招标人、投标人不需要见面,只要登录相关操作系统,就可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全程通过视频互动,加快形成常态化的全流程电子交易,充分发挥“不见面开标”的综合效益。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九)政务服务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政务服务端移动端对高频业务覆盖不足,通过对政务系统过往积累数据办理频次的分析研判,发现持续扩充场景式高频服务清单仍需推进。

  (2)政策智慧匹配功能应用不足,截至2020年底,本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库与政策库建设完备性、信息动态更新及时性、政策智慧匹配精准性、使用范围广泛性等方面需重点探索。此外,全省55.56%的受访企业提到,惠企政策和宣传解读不到位,这是影响企业办事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之一。

  (3)办事大厅服务提效仍需推进。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队长、耗时久、来回跑等问题,本地已实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服务,但对比省内前沿,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服务仍未推进。

  (4)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仍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在促进政府部门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服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长期困扰市场主体的地方保护、区域垄断、收费乱象等问题依旧存在,调查显示,本地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全面性欠缺,申报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信息未做到及时公开。

  (5)政企沟通渠道缺乏完备性。调查显示,本地已实现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建议箱、政企座谈会、企业电话回访、好差评制度渠道进行政企信息对接,但投诉窗口渠道畅通性不佳,需快速完善。

2、整改措施

  (1)扩充企业高频事项服务清单。借鉴西安市经验,梳理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将涉及企业开办、注销、变更三个阶段的事项设计成为主题服务,通过推行“高频事项并联办、关联事项打包办”方式集成企业视角的“一件事”,减少多部门跑办。

   (2)探索政策智慧匹配,推进企业“免申即享”合规性流程。梳理当地惠企政策,探索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过渡,将企业库信息与政策条件精准匹配,企业无需主动提出申请及提供申请材料,即可领取惠企资金,推进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应兑尽兑。

   (3)破解服务窗口“冷热不均”问题。一方面,拓宽服务分流渠造,有序推行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服务模式;另一方面,定期分析进驻事项、服务对象、办件量等数据,优化大厅内部管理模式。

   (4)打造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一方面,开设网上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筛选、考核并定期更新优质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购买中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承接项目及政府部门实施监管提供一体化平台;另一方面,健全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公布信用评价结果、惩戒措施、淘汰结果,提升平台可信度。

(5)进一步丰富政企沟通渠道。健全涵盖12345热线、投诉建议箱、投诉窗口、政企座谈会、电话回访、“好差评”制度等在内的全方位沟通体系,结合当地实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深度调研,消除企业顾虑,挖掘真实诉求,切实打通政企沟通的“最后一公里”。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十)市场监管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智慧监管推进效果欠佳。本地根据检查对象信用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实际执行效果偏弱,引导市场监管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的精准监管仍需推进。

   (2)执法检查人员库未设置专家库,未纳入专家学者、第三方专业机构。

   (3)信用档案建设有待推进,重点人群、重点机构信用档案有待完善,已建立的信用档案较少。

   2、整改措施

   (1)全面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方式。完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监管模型,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违法记录等信息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精准识别、自动分类和自动预警。依据信用分类结果,从监管频率、行政处罚力度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对诚信企业的无事不扰和对失信企业的重点监管。

  (2)逐步推进建立专家库。将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满足专业性抽査需要。

  (3)加强商务主体信用诚信建设。建立企业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重点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等领域商务诚信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信用自律,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4)借力大数据创新监管方式。借鉴北京市经验,探索研发市场监管风险洞察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跟踪市场主体日常经营活动,开展企业数据与风险数据关联,将监测结果应用于双随机抽查工作。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人行民权支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十一)企业权益保护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涉企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待提升.评价发现,本地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上存在以下现象:执法程序存在缺少法定程序、程序颠倒、缺少对违法行为改正情况的复查程序、案件办理过程存在调查取证不充分、适用法律不具体、文书制作不规范以及程序瑕疵、录音录像设备未购置等。

(2)涉企权益保护办案人员法律素养、业务素养有待提高。本地企业数量多,处理相关投诉建议工作量大,工作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专业人员的行政执法规范性仍然存在较大进步空间。

2.整改措施

  (1)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信用手段,提升执法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健全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体系。形成执法联动配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监管协同配合。

  (2)加强普法宣传,引导企业知法、守法、用法。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思维和知法守法意识。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司法保护,完善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体系。一方面,对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减免和缓交制度。另一方面,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链条的法律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援助体系。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十二)信用环境

   1、《评价报告》指出问题

   (1)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仍欠完善。调查显示,民权县向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本地公共信用信息错误率为18.80%,信用信息基础资料严谨度相对欠缺。

   (2)信用承诺制覆盖范围不够。调查显示,本地发布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覆盖21个领域,但相较于全省前沿水平253个领域,覆盖范围仍偏窄。

   (3)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仍需健全。本地已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文件且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已覆盖13个领域,但相较全省前沿水平,覆盖范围仍不够。

2、整改措施

   (1)提升数据质量,做好信用信息报送。首先,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公示,确保“双公示”信息应报尽报,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双公示”信息及时、完整地上报至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其次,要提升数据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双公示”数据标准填报数据,杜绝误填、错填和漏填,杜绝错误数据上网,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

  (2)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加强各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信用主体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如在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中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在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等;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并将名单范围限制在严重危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等领域中。

  (3)强化新型信用监管。加快构建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体系,推动各部门建立更加精准的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加强事中信用分类管理,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嵌入业务系统和执法监管系统,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奖惩修复的监管体系;按照统一部署,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惩戒措施。

3、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4、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责任,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站位全局、各负其责,围绕所负责的指标查找短板,因地制宜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文件,严格落实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以整改为契机,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责任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协调整体推进。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建立月调度和双周例会机制,研究分析本领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配合单位对整改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情况,制定详细整改计划,迅速开展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指标牵头部门自2022年起每月25日将本领域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三)强化监督指导,提升整改实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专项督查,对整改提升效果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成效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和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注重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持续健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提升结果。(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改革办)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营商环境业务和理论培训工作,邀请专家学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详细解读,实现营商环境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各营商环境评价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民权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终审: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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