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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乡深入开展“好媳妇”、“好婆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6 08: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的弘扬社会新风,营造浓烈的尊老爱老敬老氛围,传递正能量,共建美丽乡村。在第10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花园乡党委政府决在全乡21个行政村深入开展"好媳妇”、“好婆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表彰婆媳和睦、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的好婆婆、好媳妇,通过树立典型,奖励好的、鞭策差的,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该乡围绕"勤劳致富好、文明生活好、和谐家风好、社会公德好"等标准定评选方案和评选条件,在全乡通过大喇叭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严格筛选,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在当地有较好口碑,在群众中有一定积极影响和威望的"好婆婆""好媳妇"、“道德模范”推荐出来。

各村采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评定,村两委审核通过的形式开展,每村推选经村两委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经过群众公认无异议后评出,确保将评选过程变成一个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最后择优向乡各推荐2-3名侯选人,并在村主要位置予以公示7天。截止今天,全乡共评出“好媳妇、好婆婆”、“道德模范”99人,决定对评出的侯选人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此项荣誉也做为该乡评选文明户的重要依据。

此次评选出的"好婆婆、好媳妇"、“道德模范”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思想觉悟,在全乡形成人人争做"好婆婆""好媳妇",“道德模范”大家你追我赶,争当好婆婆、好媳妇,家庭比孝顺、邻里比和睦、家家文明和谐的文明新风,有力彰显了新时期和睦家庭的新风尚,弘扬了敬老爱幼、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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