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第九批 编号D3HA202311300026)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我县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九批编号D3HA202311300026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展开查办,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具体报告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311300026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民权县北关镇北侧,无名废旧窑厂,炼制动物油后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小河,气味刺鼻。
二、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民权县北关镇,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散乱污;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无名废旧窑厂实为民权县鑫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8月开始建设,建设内容为年产8000吨工业用动物油脂建设项目,2022年2月9日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202-411421-04-01-988739),该公司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2023年6月7日经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注销后,2023年6月26日擅自降低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标准再次进行了自行备案,2022年6月23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自行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421MA9K48CA3D001W。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预热→加热搅拌→真空脱水除臭→油渣分离→压榨→毛油过滤→成品,主要原辅材料为动物内脏、动物皮等,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臭气和废水。其生产过程中使用1台3吨锅炉,需要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炼制动物油后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小河”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生产污水未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排入暂存池,暂存池未采取防渗措施,通过排查未发现有直接排入附近河道现象。
(二)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核查时企业已停产,厂区车间内有轻微刺鼻气味。
四、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对该“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散乱污”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整治一处,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5日。
(三)整改措施
一是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取缔“散乱污”企业,12月15日前对该“散乱污”企业取缔拆除;二是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为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员为宋德平,具体负责该“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三是2023年12月1日,民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实现动态清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散乱污”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整治一处,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5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炼制动物油后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小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经现场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民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23年10月8日对北关镇人民政府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北关镇政府2023年10月13日前对该“散乱污”企业完成取缔。北关镇政府于2023年10月8日对该“散乱污”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举报后,北关镇政府于2023年12月4日对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取缔拆除,目前锅炉已拆除,后续拆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12月15日完成取缔拆除。
(二)处理情况
一是民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23年10月8日督促北关镇人民政府对该“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0月8日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二是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于2023年12月4日对该“散乱污”企业私自降低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标准自行登记备案的环保手续予以注销。
六、下步整改方案
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5日制定了该企业的拆除整改方案,明确于2023年12月15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该“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拆除工作。
责任单位: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孙祥辉
具体责任人员:宋德平
七、办理结果审核情况
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整改情况已经逐级审核,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审核表》。
八、公开情况
该问题有关情况按要求公开,公开内容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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