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民权县县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和激励各类企业(组织)不断加强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全面提升我县质量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为我县企业今后申报商丘市市长质量奖、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和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奠定基础,根据《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权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民政【2016】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第五届民权县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第五届民权县县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建筑业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民权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质量领先。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3、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标杆示范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国家重大事件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倾斜。
三、评审标准
民权县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主要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民权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
四、评审程序
1、申报。凡符合民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民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向民权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2、受理。民权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将受理或不予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企业或单位。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民权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要求负责组织评审。
4、公示。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审定表彰。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或单位,由民权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企业或单位颁发县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项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民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民权网和民权县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单位、企业可通过民权网或民权县政府网浏览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民权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0-6023515 邮箱:mqxscjzlg@126.com 联系人:郝建 刘光辉
附件:第五届民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
民权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7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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