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防办三举措加强易地建设征收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部门配合。依法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是贯彻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各级地方政府和人防部门职责所在。县委、县政府出台人防易地建设审批范围、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相关政策,同时督促各部门与人防部门的配合,确保我县人防易地建设征收足额入库。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足额征收。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省规范和调整人防易地建设收费的统一要求,在人防重点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县人防办依据法律、法规严格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的标准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三是宣传到位,为征收工作提供保障。县人防办编印1万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手册》送县领导、机关部门、建设单位传阅,并通过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发放人民防空知识问答;结合每年防空警报试鸣的契机,开展一系列的人民防空宣传,使广大公民群众认识到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收取人防易地建设经费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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