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41142100013000000/20260126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1-2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卫生健康 |
关于民权县林七乡郑庄村卫生室变更法人的公示
民权县林七乡郑庄村卫生室主动申请的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按照《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市县卫生健康审批服务的通知》(豫卫审批〔2021〕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审核,同意变更民权县林七乡郑庄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红卫。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