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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水利局权责清单(2025年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5 11:52:3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民权县水利局权责清单目录
类别序号职权名称及数量
合计
共99项
行政许可小计共   14 项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取水许可
3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水工程规划同意书)
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5洪水影响评价审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
6河道采砂许可
7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8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9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1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项目审批
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1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

13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14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行政确认小计共   2 项
1法人验收质量结论核备
2水利工程质量结论核备
其他职权小计共   10项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
2法人验收备案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备案
4用水计划的核定、增加、核减
5参加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6水事纠纷调解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8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
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0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审核
行政处罚小计共   35 项
1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
2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3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处罚
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5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或者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6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处罚
7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8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或者安装不符合规定的节水设施、器具的,或者计划用水单位拒不安装水计量器具的,或者计划用水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计划用水指标擅自用水的,或者计划用水单位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或者供水单位实行包费制的或者应被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或个人,拒绝纳入计划管理的处罚
9擅自改变灌区灌排渠系或者未按批准建设施工的,或者未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处罚
10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未按照要求修建水工程设施的处罚
11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
12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13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设施的;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14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处罚
15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处罚
16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17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工程设施建设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处罚
18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和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处罚
19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20水库、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21违反规定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处罚
22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处罚
2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处罚
24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的处罚
25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和作业方式进行采砂的;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取用地下水,或者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处罚
26未经审批擅自兴建水利工程的处罚
27建设单位违反规定不承担清淤责任的处罚
28有防汛任务的水利工程的使用权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经营的,经营者在防汛期间拒不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防汛调度的处罚
29在陡坡地铲草皮、挖树兜的处罚
30擅自开垦坡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的处罚
31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32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处罚
33未经批准利用河道、国有水库从事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34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或者个人少量自用采砂,未在指定地点进行的处罚
35占用水库库容,在堤防、护堤地挖筑坑塘的处罚
行政检查小计共   28 项
1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2对已批准的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的行政检查
3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4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行政检查
5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6对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7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行政检查
8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9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的行政检查
10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的行政检查
11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12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13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14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15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16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17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18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19对行业组织和评价单位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相关工作的行政检查
20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1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22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23对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的行政检查
24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的行政检查
25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26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行政检查
27对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
28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小计共   10 项
1拆除或者封闭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而擅自建设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2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加收滞纳金
3逾期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加收滞纳金
4逾期不清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代为清理
5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逾期不治理的,代为治理
6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7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
8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
9水库、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10逾期不拆除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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