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2394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的通知
民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规避医疗机构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管理年活动》,依据《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夯实结构质量。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以及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等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重点加强急诊、门诊、日间手术及手术室等部门管理,高度关注孕产妇、新生儿、急危重症患者等重点人群,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医疗安全。
二、强化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高过程质量。重点围绕日常诊疗行为、患者评估、三级查房、合理用药、检查检验、病历质量、会诊行为、急难危重患者救治、患者安全管理、护理服务等10个方面进行部署,提升全诊疗流程的质量安全。
三、织密质量管理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安全推进、探索建立“以质为先”的医院管理机制,并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
四、创新理念、服务向前,提升患者诊前体验。
五、简化流程、创新模式,提升患者门诊体验。
六、高效衔接、分区分级,提升患者急诊急救体验。
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加强院前院内衔接,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
八、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
九、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十、严禁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医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十一、严禁医疗机构未经批准登记擅自开展不规范诊疗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不规范诊疗广告。
十二、发生医患纠纷及医疗安全事件时,要严格按照《民权县卫健委应对突发应急医疗安全事件工作预案(试行)》执行。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针对现阶段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制定组织学习计划,并于2023年6月28前,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自查自纠”的详细情况和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学习的情况及计划以图文并茂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至医政股。
民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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