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5-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资源 |
民权县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公告
民权县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公 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为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县拟向社会公开征集县本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民权县辖区范围内,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的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的土地。
二、申报条件
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出让地块的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三、申报资料
(一)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
(二)民权县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六)出让金发票、购地相关税费等票据复印件;
(七)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9:00-11:30;14:30-17:30。
(二)申报方式:1.线下申报:书面提交经公司盖章的《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宗地红线图、宗地权属证明等纸质资料(一份)递交至民权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报名地址:民权县县自然资源院内局西三楼306民权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0370-8555505
3.联系方式: 洪岩 15824779000 刘远深:182******2662
附件: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
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
土地使用权人 | |||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
地块坐落 | 规划用途 | ||
合同电子监管号 | 不动产权登记号 | ||
受让时间 | 受让价格(万元) | ||
受让后缴纳税费(万元) | 回购预期价格(万元)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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