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2024-0000034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2-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自然资源 基础设施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3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批准机关:民权县人民政府;批准文号:民政土〔2024〕57号;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建设项目名称:基础设施项目2024-28-1。二、本宗地的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三、宗地编号:2024-28-1。四、本宗地坐落于 长江路(民睢路至金沙街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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