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1794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7-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 |
民权县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民权县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一)申请家庭至少一人取得县城规划区内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8000元(含18000元);
(三)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厨房门道不计算)16平方米;(不动产证明)
(四)家庭成员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抚养关系,家庭总人口以户口簿登记为准;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商信息登记;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车辆登记信息;
(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公积金缴存信息;
(八)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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