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4-0000004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协提案办理 |
民权县教体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赵从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中学校外语课程开设小语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外语小语种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教体局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开设小语种课程,要提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由当地行政教育部门对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教材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市教体局备案,经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除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外,学校不得选择其他语种作为外语科目学习内容。学校不得因为学习外语小语种向学生额外收取费用,不得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外语小语种培训收费。
目前,我县几所高中无论是办学条件、师资储备,还是资金投入都无法满足开设小语种的条件,暂无开设除英语外其他小语种课程的计划。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统筹各类资源,积极改善我县高中办学条件,早日规范开设其他小语种课程,满足高中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民权县教体局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