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植业奖补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贫困户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根据《民权县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实施意见》(民办〔2018〕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巩固稳定脱贫增收举措,确保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增收途径,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村脱贫退出,贫困县脱贫摘帽的目标任务。
二、奖补对象
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主观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
三、奖补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种植经济作物且增收明显的,每年每亩奖补100元(含流转的土地、但需有土地流转合同);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土地全部流转给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济主体,有流转合同的每年每亩奖补贫困户50元。以上每年每户奖补总额不超过1000元。
四、有关要求
1、申请奖补政策的贫困户必须爱国爱党,遵纪守法,且家中不得悬挂宗教或封建迷信图像。
2、营造宣传氛围,把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贫困群众,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纪检部门要按照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奖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要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虚报、套取、挪用财政扶贫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2018年4月18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