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行“双卡制”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28 18:53:4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即城乡劳动力转移培训卡和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援助服务卡。县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每走访一户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就与援助对象签订一份服务卡,并要求对方在援助服务签收单上写下对服务的评价。援助服务签收单被定期送到县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该制度实行后,县劳动保障部门已发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卡2000张、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援助服务卡350张,帮助180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再就业。(劳保局)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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