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为农民工提供四大保障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03 23:55: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是工资保障。要求建筑企业按施工合同的5%-10%缴纳保证金。二是社保保障。将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获取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三是合同保障。定制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用工企业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四是服务保障。出台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者提供“两免两补”政策,发放“就业保障卡”,免收农民工子女教育借读费等。(劳保局)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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