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96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计划 |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权县城市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权县城市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民政〔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民权县范围内从活动的市场主体,按10%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情况的行政检查。
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对渣土抛撒遗漏及车辆冲洗覆盖情况的行政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生成每户市场主体相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派发到抽查执法部门。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2.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2.抽查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抽查的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结果公示
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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