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391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9-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计划 |
民权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民权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民政〔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 1月1日至12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抽查频次和比例
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抽查范围内项目总量的10%。
四、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2.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3.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人员,派驻人员是否履职;4.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5.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生成每户企业相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派发到抽查执法部门。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2、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项目抽查检查表》,并由被检查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项目抽查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2、抽查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抽查的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结果公示
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项目咨询,为项目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合抽查工作总结。
电子邮箱:mqxzjjfgg@163.com
联系电话:0370-8522367
民权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抽查记录表
单位 | 执法人员 | 执法证件名称 | 执法证件编号 |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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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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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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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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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单位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食用代码/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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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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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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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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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 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 结果 | |||||
1 | 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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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2.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3.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人员,派驻人员是否履职;4.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5.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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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权县交通运输局 | 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2.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3.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人员,派驻人员是否履职;4.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5.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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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权县水利局 | 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2.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3.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人员,派驻人员是否履职;4.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5.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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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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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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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3.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4.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5.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6.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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