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2-00001837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人均贷款额度不超15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贷,一年一还,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量达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贷款利息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补贴。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小微企业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