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5-00000037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创业补贴申领 |
关于申请民权县2025年开业补贴业务办理的公告
一、申报对象
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二、申请地点及时限
5月7日-5月20日在市民之家业务窗口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三、申请材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2份;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份;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2份(如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连续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2份(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有“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本人已开通金融账户社保卡复印件2份;
7.连续6个月正常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的证明材料2份(微信、支付宝收支账单截图)。
市民之家窗口业务咨询电话:0370-6023115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70-6089330
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
